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
農業保險工作小組的通知
粵辦函〔2020〕11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農業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我省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省政府決定成立廣東省農業保險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工作小組組長由負責財政工作的省領導兼任,副組長由負責農業農村、金融工作的省領導兼任。成員單位包括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廣東銀保監局和省發展改革委、水利廳、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林業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氣象局、地震局。
二、主要職責
(一)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統籌研究推進全省農業保險工作,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要求開展各項工作,高質量完成我省農業保險目標任務。
(二)工作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省財政廳負責農業保險工作小組日常協調工作,制定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資金獎補政策,發揮財政資金對農業保險的引導和推動作用,按照深化省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要求,落實中央和省級農業保險獎補資金安排,加強預算資金監督管理。
2.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定完善農業保險工作考核機制,將考核情況納入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將農業保險納入農業農村發展規劃,推動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和險種增品,指導農業保險防災減損工作,提供農業保險需求及生產基礎數據,指導基層協保體系建設,協助保險機構開展承保、理賠定損工作,做好農業保險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3.廣東銀保監局負責對農業保險承保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根據相關規定制定符合轄區內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的保險機構目錄;做好農業保險產品的備案和監管,指導保險機構開發推廣適合地方實際的農業保險產品;指導保險機構完善災前防范和災后理賠操作規范,提升農業保險服務水平;規范農業保險市場秩序,對保險機構農業保險經營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
4.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提供已布點品種的成本、價格、產量等相關數據。
5.省水利廳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指導做好洪水干旱災害防治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開展洪水、干旱風險區劃研究,為保險機構承保理賠提供數據支持和洪水干旱災害評估支持。
6.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農村住房保險推動相關工作。
7.省統計局負責提供農業農村相關統計數據,支持開展農業保險創新。
8.省林業局負責森林保險推動工作。協助保險機構開展森林保險承保、理賠,指導保險機構做好防災減損,做好森林保險宣傳和培訓工作。
9.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按各成員單位需求整合農業保險相關數據,為成員單位提供農業保險數據信息支撐。
10.省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信息及數據,完善氣象站點建設,指導推動氣象指數保險工作。
11.省地震局負責開展全省地震風險研究,風險區劃制定、歷史災害數據分析整理、未來災害發展預測等相關工作,為保險機構承保理賠提供數據支持、權威震災等級和地震災害評估服務。
三、工作機制
(一)工作小組不納入省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任務完成后自行撤銷,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日常工作由該廳承擔。工作小組人員名單由省財政廳商各成員單位確定印發,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抄報省領導。
(二)工作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必要時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三)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農業保險有關政策和問題,認真落實工作小組確定的任務,及時向工作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意見。
(四)工作小組辦公室遇緊急或重大任務時,視情況召集有關成員單位派員短期集中辦公,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省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