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
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的通知
粵辦函〔2021〕10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建立“指揮高效、統一協調、部門聯動”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廣東省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省長兼任,常務副組長由省政府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副省長兼任,副組長由省政府協調衛生健康工作的副秘書長、省衛生健康委主任兼任。成員單位包括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省委外辦、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醫保局、省港澳辦、省信訪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林業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省科學院、省工商聯、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紅十字會、省通信管理局、省氣象局、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廣州、深圳、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軍區保障局、武警廣東省總隊保障部。
二、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對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影響公共衛生安全問題的干預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動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定期會商研判應對我省急性傳染病傳播風險和重大疾病發展趨勢,研究確定急性傳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應對預案;統籌協調和指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落實各項防治措施;統籌協調重大疾病醫療救治、防控經費、物資保障、急需疫苗研發生產、藥物開發等;統籌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收集、分析和利用;統籌發布關于公共衛生重大問題和有關事件的信息,積極正確引導輿論。
三、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健康委,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以領導小組名義發文確定。
(二)領導小組下設急性(烈性)傳染病、艾滋病、結核病、職業病、地方病、精神衛生、重大慢性病等7個防治專項小組。專項小組的工作職責、組成人員等具體事項及其調整,由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三)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相關應急信息在報送省委、省政府的同時,抄送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
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省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同時撤銷,相關職責劃入省公共衛生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