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殯葬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粵辦函〔2021〕1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殯葬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扎實推進全省殯葬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廣東省殯葬管理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殯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統籌協調全省殯葬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加強殯葬管理工作聯合執法,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落實相關工作,統籌推進殯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務。
二、組成人員
聯席會議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省領導擔任召集人,省政府協調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省民政廳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包括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港澳辦、省林業局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一)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參會人員為聯席會議成員。視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市政府和其他部門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具體人員名單由辦公室商各成員單位印發,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及時調整,抄報省領導。
(三)聯席會議建立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指定相關業務處室1名負責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系和協調日常工作。
(四)聯席會議不納入省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