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
四次會議第8882號代表建議會辦意見的函
粵辦函〔2021〕150號
商務部辦公廳:
現就林水棲等代表提出的《關于支持湛江納入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區范圍的建議》(第8882號),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我省贊同代表所提建議,這對推動湛江加快建設北部灣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動我省對接海南自由貿易港和打造“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具有積極意義。我省充分發揮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帶動湛江深化改革開放發展,大力支持湛江市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目前已向包括湛江在內的相關范圍復制推廣七批共146項改革創新經驗,發布了202個改革創新案例。
下一步,我省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向國家部委請示匯報,爭取將湛江納入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區范圍。繼續支持湛江市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和主動對接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建設湛江綜合保稅區,支持湛江港完善口岸配套設施,促進湛江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懇請貴部一如既往地給予大力支持和指導,推動湛江加快打造成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
以上意見,供參考。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