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中國歷史文化
名鎮珠海市斗門鎮保護規劃
(2020—2035年)的復函
粵辦函〔2023〕52號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珠海市斗門鎮保護規劃(2020—2035年)的請示》(珠府〔2022〕61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歷史文化名鎮珠海市斗門鎮保護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保護規劃》)。規劃期限為2020—2035年。規劃范圍為斗門鎮鎮域轄區范圍,面積約10577公頃。保護范圍為北至風流河、南至南門南路、西至下冷涌、東至勝景路,面積約173.64公頃。其中,核心保護范圍包括斗門舊街、接霞莊、南門村、毓秀村,面積約5.97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約27.01公頃;環境協調區面積約140.66公頃。
二、要妥善處理好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切實加強對斗門鎮的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空間尺度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的保護,尤其要注重保護好斗門鎮歷史上作為珠三角南端重要商貿墟鎮的“T”型騎樓建筑群。同時,要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存,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三、加強規劃實施管理,確保《保護規劃》管制措施落實到位。要認真做好《保護規劃》公布實施工作,在保護范圍內,凡涉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避免發生破壞和影響歷史文化名鎮保護的建設行為。要加強對歷史文化名鎮的保護和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鎮保護的良好氛圍。
省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