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18〕5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8日
廣東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工作部署,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務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圍繞依申請辦理的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公共服務等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的6類政務服務事項,統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和深層次變革,著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切實解決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努力打造優質高效的辦事和營商環境,力爭2020年底前,在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方面實現4個100%,推動我省成為全國政務服務質量最優、效率最高、人民最滿意的地區之一。
二、工作任務
(一)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1.大力推行“馬上辦”。各地進駐實體政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要大力推行馬上辦理、當場辦結、立等可取,減少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現場等候時間。2018年底前,各地以市為單位,市、縣(市、區)、鎮(街道)三級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現場辦理事項,力爭即辦比例達到1/4左右;2020年底前,力爭達到1/2左右,簡易事項實現100%即來即辦。(市、縣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牽頭,市、縣級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2.優先推行“網上辦”。按照“應上盡上、全程在線”的原則,推動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辦理,切實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2018年底前,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85%以上,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60%以上;2020年底前,除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事項外,省、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網上可辦。(各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牽頭,各級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3.積極推行“就近辦”。各地要依托縣(市、區)、鎮(街道)政務服務平臺和基層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基于互聯網、自助終端、移動終端的政務服務入口全面向基層延伸,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2018年底前,各地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現場辦理事項,實現50%以上可在就近的實體政務大廳申辦;2020年底前,力爭實現100%可在就近的實體政務大廳申辦。(市、縣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牽頭,市、縣級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4.全面推行“一次辦”。凡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要一次辦結;辦理過程中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實行馬上響應、聯合辦理和限時辦結。2018年底前,省級政務服務事項力爭實現85%以上“最多跑一次”,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力爭實現60%以上“最多跑一次”;2020年底前,除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事項外,省、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最多跑一次”。(各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牽頭,各級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5.公布“四辦”事項目錄。各地各部門對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標準和要求,根據自身實際確定具體事項,在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時,通過梳理系統勾選事項“四辦”屬性,成熟一批、錄入一批、自主發布、動態管理。各地各部門錄入并發布的“四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以網上辦事大廳為載體集中展示、實時更新,2018年10月底前,實現“四辦”事項在各地各部門全覆蓋。(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
6.開展“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工作。各地各部門按照統一規范,基于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指導目錄,編制政務服務實施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省、市、縣三級同一事項的基本編碼、實施編碼規則、事項名稱、子項拆分、事項類型、設定依據、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提交材料及表單內容要素“十統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7.建立完善標準運行評價機制。加強廣東政務服務網效能監督系統建設,2020年底前,實現省、市、縣、鎮四級全覆蓋。對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運行情況、異常情況、效能投訴、業務咨詢等進行實時監測,將超時辦結等異常情況對社會公告。利用效能監督系統數據進行統計分析,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運行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對政務服務效能進行評價,探索開展即時性評價。(省委編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
(三)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8.取消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全面清理地方實施的證明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一律取消。2018年底前,完成我省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需要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或者規范性文件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廢止。(省司法廳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9.實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確需保留實施的證明事項,對外公布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嚴格實行清單管理。2019年6月底前,公布省級設定的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各市以市為單位公布本地區設定的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加強與司法部的銜接,及時公布中央設定地方實施的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對保留的證明事項,持續改進審批服務方式,加強部門、地區之間的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舉證。未納入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的,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證明。(省司法廳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
10.完善綜合窗口政務服務模式。持續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業務運作模式,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服務窗口,并延伸到廣東省政務服務網、自助服務終端,實行“一窗通辦”。根據企業和群眾辦件頻率、辦事習慣,不斷調整優化綜合窗口設置。2020年底前,形成全省網上辦事、實體辦事、自助辦事,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無縫銜接的集成融合政務服務新格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11.整合優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持續優化政府部門內設機構和職能設置,推進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個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向一個處室集中。支持更多有條件的市縣和開發區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省委編辦牽頭,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12.建立健全審批服務與監管協調機制。按照權責對等、權責一致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會商、聯合核驗、業務協同和信息互通的審管銜接機制。2020年底前,基本健全市縣審批服務部門與同級監管部門及上下級部門間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
13.建立統一的政務服務數據管理機構。整合省級各部門信息建設資金、資源和管理職能,建立統一的政務數據管理機構,統籌管理省級政務服務并指導市縣政務服務工作。2019年底前,實現全省“一平臺、一張網、一個庫”。(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委編辦牽頭)
14.整合各類政務信息系統。全面清理整合省政府各部門已建、在建政務信息系統,2018年底前,分批分階段完成系統的接管工作。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省政府各部門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審批服務業務平臺系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15.促進各類政務信息聯通共用。2019年底前,建成統一安全的“數字政府”政務云平臺。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推動我省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動國家部委審批服務系統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向我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開放端口、權限和共享數據,打通數據查詢互認通道。(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16.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2018年底前,全面推廣“粵省事”辦事平臺,實現“粵省事”便民服務項目超過500項,基本覆蓋群眾日常所需的高頻服務領域。2019年底前,建成電子證照庫,加快推廣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和電子印章應用。探索開展智能審批,提供網上辦事過程智能在線咨詢、關聯信息主動推送等服務。推進市民個人網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建設。建設統一的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六)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17.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在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扎實推進“照后減證”。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優化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備案、申領發票等服務。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2018年底前,將全省開辦企業時間整體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等配合)
18.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全面開展不動產登記能力和作風建設“雙提升”行動。全面推行不動產交易、登記、繳稅“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聯審批”,優化辦事流程,實現只需提交一套申請材料。大力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全面推行快遞寄證業務等便民服務舉措,探索群眾辦理登記“零跑動”。2018年底前,實現抵押登記3個工作日內、一般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稅務局等配合)
19.優化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制定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實行審批事項分類改革、審批項目分類管理,精簡審批服務事項,再造審批服務流程,改革審批服務方式,將投資項目開工前政府審批時間壓減1/2以上。開展承諾制改革,實施區域評價,探索對國家鼓勵類企業投資項目不再審批。推進“一庫一平臺”(企業投資項目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推動投資項目在一個平臺并聯辦理。在工程建設項目領域推行建設、消防、人防施工圖聯合審查,2019年,完成全省統一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電子審圖系統建設,推行網上聯合審圖。依托省建設工程檢測監管服務平臺,加強對建設工程檢測機構、人員、設備及檢測活動的監管,為檢測行業提供檢測機構和檢測從業人員等信息查詢服務,方便檢測機構在全省范圍內跨區域開展檢測業務。(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軍民融合辦、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應急廳、地震局、氣象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0.鼓勵探索更多便利化舉措。深入推進居民身份證、駕駛證、出入境證件、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便民服務事項互聯互通、在線可查、異地可辦。推行網上全天候在線申請。推廣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首席服務官和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排號等號、耗時長、來回跑等問題。對面向自然人的量大面廣事項,可利用銀行、郵政等網點實現服務端口前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農村地區,積極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加快完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各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牽頭,各級政務服務實施單位配合)
(七)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
21.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公開政府部門實施審批過程中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行政審批服務收費標準。(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各行政審批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2.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省級和市縣兩級需要開展的原則上分別于2018年底前、2019年3月底前實現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省委編辦、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各行政審批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3.開展中介服務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對導致壟斷的行業政策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清理。2020年底前,省級及以下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司法廳、財政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4.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充分運用全省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性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與各地級以上市相關系統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并大力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實現“一地入駐,全省通行”,為各類業主向中介服務機構購買中介服務提供“公平、公開、公正”的交易平臺。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中介服務超市監管體系,實現全省“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各政務服務實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八)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5.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快推廣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應用。2019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約束向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自然人延伸制度。按照國家統一認定標準,及時認定我省紅黑名單,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公開,實施聯合獎懲。(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6.建設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2018年底前,建成統一、規范、共享、聯動的“1+5”市場監管信息平臺(“1”是指市場監管信息總平臺,“5”是指市場準入系統、市場行為監管系統、消費維權投訴與經濟違法行為監管系統、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系統、質量監管系統),連通省直部門及各地級以上市現有綜合監管平臺,為證照銜接、監管聯動、執法協同提供支撐。推動實現各市場監管職能部門、涉企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無障礙交換、統一歸集公示。建立信息對接、認領、反饋的通報制度,將各審批部門認領企業信息率納入績效考核范圍。(省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省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7.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建立健全“一單兩庫一細則”,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2018年底前,推行跨部門聯合抽查。每年地方各級政府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次數達到該年度總抽查次數10%以上。(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8.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2020年底前,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進一步推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層監管執法能力。(省委編辦牽頭,省各行政執法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29.推進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推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省司法廳牽頭,省各行政執法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配合)
30.進一步創新政府監管模式。積極探索開展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省各市場監管職能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工作機制,抓好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市、縣(市、區)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將改革任務清單化、項目化,細化施工圖、時間表、責任鏈。省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業務培訓,規范工作標準、提升工作效能。
(二)完善體制機制。要建立健全全省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體系,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作為省級政務服務統籌管理機構,要加強力量配備,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及其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要結合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進一步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綜合設置機構。
(三)抓好工作落實。要協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作風建設,切實轉變服務理念和工作作風,著力革除“管卡壓”、“推繞拖”和官僚主義、部門本位主義等“四風”新表現形式。對改革任務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的,要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細落地。
(四)強化宣傳引導。要堅持開門搞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和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開展滿意度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讓人民群眾評判改革成效。要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發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鮮”“土特產”,建立健全省、市、縣協作攻關機制。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加強輿論監督,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