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21〕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交通運輸廳反映。
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5日
廣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36號),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公路,加快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長效機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打造交通強國建設試點省的工作要求,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完善適應我省鄉村全面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符合農村特點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農村公路“路長制”高效運行,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信息化管理體系基本完善。農村公路“路長制”實現縣、鄉、村三級100%全覆蓋。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全省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以上等級農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25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取得長足成效,管理養護體制運行順暢,農村公路更加暢通、安全、舒適、美麗,與鄉村旅游、生態農業、鄉村文化、特色小鎮等新興業態融合發展,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資金得到有效保障,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全面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完善優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責分工
(一)省級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和政策引導。省交通運輸廳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指導和監督,著力完善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管理養護體系,會同省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績效管理考核機制。省財政廳加強省級資金統籌,落實省級養護資金補助政策。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省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治理,創新執法方式,推進農村公路聯合執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指導開發農村公路相關公益崗位。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扶貧辦等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農村公路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農村公路與相關領域的聯動發展。
(二)地級以上市政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完善支持政策和補助機制,加大市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補助力度,推進縣、鄉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建設,支持、監督縣級政府履行主體責任,推進績效考核管理,并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作為對縣級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市創建工作。適應農村城鎮化需求,探索農村公路市政化改造、管養新模式。加快理順農村公路管理職能,將農村公路管理方面的行政職能回歸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原承擔有關公路建設、養護組織等工作的各級各類公路管理機構按照整合資源、優化布局、理順關系的要求,同步進行劃轉、調整、整合,重新進行職能定位。2021年上半年,制定出臺市級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并分解下達目標任務。
(三)縣級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鄉村振興統籌謀劃,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清單,實行以農村公路安全保障、綜合運輸及路況能力提升、路域環境治理等為考核內容的農村公路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績效管理,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鄉級政府履職盡責。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縣、鄉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分別為縣、鄉、村三級(總)路長,負責相應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建立“精干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路長制度體系。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落實養護資金保障政策。強化管理養護能力建設,優化縣、鄉兩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責配置,加強專職養護工作力量。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強化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治理。定期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凈化、美化、綠化“三化”工程,實現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積極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縣、示范鄉、示范村和“美麗農村路”創建工作。到2022年底,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明顯改善。
(四)發揮好鄉村兩級作用。明確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確定1名鄉鎮分管領導和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管養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鄉鎮至少2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公路專業知識,承擔農村公路管理職責。任務較重的鄉鎮可招募專職協管員,在鄉村道的日常巡查工作發揮應有作用。村民委員會在鄉鎮政府的指導下,做好村道的日常管理養護等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實現政府治理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達100%。
四、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五)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級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各地要統籌用好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包括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替代性返還+增長性補助”,以下稱“替代養路費部分”)切塊到市縣部分、省級交通專項資金、涉農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多種補助資金,做好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其中,“替代養路費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資金不得低于“替代養路費部分”的15%,實際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同時,“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普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工程。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安排應結合里程、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2022年起,“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普通公路養護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
(六)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進一步完善以縣級財政為主、省市級財政支持為輔的資金籌措機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屬于縣級事權,由縣級政府承擔資金籌措主體責任,并確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2021年起,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總額不得低于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建立省級資金補助動態調整機制,省“十四五”時期對部分地區日常養護予以適當補助。其中,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6市由市、縣兩級財政統籌,具體比例由市級確定;其他地區省、市、縣三級財政原則上按3∶3∶4比例籌集,實際資金標準和籌資比例高于上述規定的市、縣不得降低。
(七)強化養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結合我省鄉村振興考核機制,對各級財政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績效管理,并將績效考核結果與相關資金安排掛鉤。嚴禁農村公路建設采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范圍。
(八)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采取購買服務、資金補助、先養后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支持市、縣級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公路項目納入一般債券申報范圍。縣、鄉兩級政府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四好農村路”建設。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游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推動農村公路與產業項目同步建設、合力管護、互利共贏。鼓勵各市、縣依法采取多種方式籌集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路養護,鼓勵探索水毀、地質等災害保險模式。
五、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九)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群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社會合理分工的養護組織模式,全面提升通行服務水平。推行養護市場準入制度。深化農村公路建設養護一體化項目包工程管理模式,簡化農村公路養護工程項目審批程序,實行統一計劃、統一檢測、統一設計管理。支持將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與農村公路養護捆綁招標,支持片區農村公路多個項目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推進將農村公路客運候車亭(招呼站)納入農村公路養護范疇一并養護,全面實現日常養護常態化、養護工程專業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化。
(十)創新多元養護模式。探索適合本地的農村公路養護模式,推行捆綁式區域養護模式,培育縣域養護中心,強化養護能力,負責農村公路的小修、預防養護以及應急養護。大力推進農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逐步消滅“暢返不暢”路段。鼓勵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等由鄉鎮政府采用專業化養護或群眾性養護等多種方式實施,也可委托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競爭。推廣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鼓勵農民投工投勞,鼓勵將區域相近的鄉村兩級養護員、護林員、護河員等整合,讓農民更多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高綜合養護質量。創新養護技術應用,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造林綠化和原生植被保護。
(十一)提升農村公路養護規范化信息化水平。編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手冊,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基層人員培訓,促進管理養護規范化、養護作業標準化,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加強省級項目庫、信息化建設,強化設計審批、建設(養護)總承包、招投標備案、資金審批等關鍵環節管理,完善項目儲備機制,全面實現數字化網上審查審批備案管理。全面上線數字“四好農村路”管理系統和手機終端應用,建立健全農村公路數據庫,固化管理網絡和機制,規范管理流程。深化衛星遙感新技術融合應用研究,實現傳統的現場監管向衛星遙感監管轉變。
(十二)建立農村公路科學化養護技術體系。樹立“早檢測、早預防、提質量”的養護理念,完善科學管理機制。加強病害巡查和應急管理,定期開展路況評定和橋梁、隧道檢測,推進農村公路科學化自動化檢測,建立養護決策體系以及以目標為導向的獎罰機制。適時引進第三方咨詢單位參與,提升養護科學決策能力。強化預防養護理念,分類分區確定預防養護工藝,制定科學的預防養護方案,開展“微病害處治”工程,提升農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創新養護新技術應用。加強農村公路路網資產管理系統等建設,運用大數據管理技術,推進自動、智能檢測、無人機、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應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智能化、智慧化。
(十三)加強質量安全和信用管理。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完善縣級竣(交)工驗收機制,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邀請同級公安、應急管理等相關單位參加。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制定專項方案,盡快補充完善。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加快建立以質量和安全為核心的信用評價體系,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并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四)強化執法和隊伍建設。按照《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規定,縣級政府加強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農村公路管理和執法工作;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協助開展農村公路保護和管理工作,制止危害農村公路的違法行為。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本地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縣統一執法、鄉村協助執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機制,做好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執法工作,規范執法行為,建立起“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實現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蓋。
(十五)提高農村公路運營水平。加強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推動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策扶持和兜底保障,鞏固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脫貧攻堅成果,確保農村客運線路通鄉暢村、運營穩定。健全農村貨運物流網絡節點,有序推進鄉鎮運輸服務站建設,不斷推動農村客貨運輸高質量發展。
(十六)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完善“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機制,擴大示范創建范圍,推進示范市、示范縣、示范路等示范創建工作,積極啟動“四好農村路”示范省創建工作。推進品牌建設,開展“一縣一品牌,一區一特色”工程。持續開展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省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和指導,并遴選示范帶動作用強的試點項目進行全省推廣,成熟一批,推廣一批。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打造“美麗農村路”經濟帶。推進公路文化建設,深挖彰顯本地特色的公路發展歷程和人文底蘊,推動優秀公路文化傳承和創新。到2022年底,實現每個縣(市、區)均有“美麗農村路”,每個地市均有省級示范縣,示范帶動效應充分發揮。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先行工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構,抓好貫徹落實。省交通運輸廳要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統籌協調,完善相應機制,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
(十八)完善激勵機制。健全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正向激勵體系,強化敢于擔當、攻堅克難的用人導向,在改革工作中加強對相關人員的考察。加強工作督促落實,建立完善考評機制,對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十九)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開展政策解讀,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報道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大力宣傳創新舉措,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更好地推動農村交通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