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惠州市
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
粵府函〔2019〕270號
惠州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上報惠州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的請示》(惠府〔2018〕77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同意惠州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二、惠州市要嚴格落實好各項水質保障措施,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對于新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要按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快開展保護區定界立標和水質監測。
三、獨壩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取消后,仍按原水質目標管理,確保水質不下降。
四、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要加強對惠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確保嚴格落實調整后的保護標準和規范,確保飲用水安全。
附件:1.惠州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