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認定汕頭龍湖工業
園區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0〕22號
汕頭市人民政府: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廣東汕頭龍湖工業園區申請認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請示》(汕府〔2017〕138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同意認定汕頭龍湖工業園區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定名為汕頭龍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實行現行的省級高新區政策。
二、汕頭龍湖高新區規劃面積為245.49公頃,由萬吉、龍盛、珠津三個片區組成。萬吉工業片區規劃面積為134.9534公頃,四至范圍:東至泰山路,南至柳河路,西至沿江路,北至松江路;珠津工業片區規劃面積為52.6006公頃,四至范圍:東至玉山路,南至長江路,西至韶山路,北至新津路;龍盛工業片區規劃面積為57.9360公頃,四至范圍:東至嵩山路,南至春江路,西至樂山路,北至汕樟路。
三、汕頭龍湖高新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方向,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引領、綠色集約、開放協同、特色發展,積極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全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打造一流的產業發展生態和創新創業生態,努力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新興產業集聚區、轉型升級引領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四、汕頭龍湖高新區必須嚴格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必須依法供地,以產業用地為主,合理確定配套設施、住宅用地比例,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合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
五、要加強領導和管理,積極探索和完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生態體系,努力提升汕頭龍湖高新區發展水平,為我省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