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關于汕(頭)湛(江)高速
公路惠州至清遠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
有關問題的批復
粵府函〔2020〕206號
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關于汕(頭)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遠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請示》(粵交營〔2020〕490號)收悉。同意汕(頭)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遠段交工驗收通車和收費設施經驗收符合聯網收費技術要求后開始收費,收費車型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收費費率為0.6元/標準車公里,1至4類客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1.5、2、3,1至6類貨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2.1、3.16、3.75、3.86、4.09,專項作業車的收費標準參照貨車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