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認定南雄產業轉
移工業園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
開發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0〕375號
韶關市人民政府:
《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將南雄產業轉移工業園認定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認定的請示》(韶府請〔2017〕3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認定南雄產業轉移工業園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定名為韶關南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韶關南雄高新區),實行現行的省級高新區政策。
二、韶關南雄高新區規劃面積為559.24公頃,由兩個區塊組成。區塊一規劃面積為258.80公頃,四至范圍:東至垇背,南至老G323線,西至韶贛鐵路,北至湞江河;區塊二規劃面積為300.44公頃,四至范圍:東至蓮塘坳,南至韶贛高速公路,西至上河塘,北至麻上垇。
三、韶關南雄高新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方向,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引領、綠色集約、開放協同、特色發展,完善管理機構,創新體制機制,全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打造一流的產業發展生態和創新創業生態,努力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新興產業集聚區、轉型升級引領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四、韶關南雄高新區必須嚴格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必須依法供地,以產業用地為主,合理確定配套設施、住宅用地比例,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合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