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經道路運輸動物
進入本省指定通道的通告
粵府函〔2021〕26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徐聞海安新港等23個省際公安檢查站為經道路運輸動物進入我省的指定通道(名單詳見附件),運輸動物(豬、牛、羊、家禽等)進入廣東省的,需從指定通道運入,接受防疫監督檢查。
特此通告。
附件:廣東省運入動物指定通道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