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設立
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1〕86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設立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的請示》(清府〔2021〕6號)和《廣東省商務廳關于設立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的請示》(粵商務開字〔2021〕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實行現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政策。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1700.2576公頃,采取“一區三園”結構,四至范圍分別為:飛水片區東至濱江及北江交匯處,南至北江,西至山塘低地花卉培育基地,北至飛水大橋;禾云片區東至禾云鎮區,南至斧頭尖,西至沙坪,北至蛇影;太平片區東至礦尾村,南至桐油坪,西至坑壩,北至王上二村。
二、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高質量發展為核心目標,以激發對外經濟活力為突破口,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特色鮮明、規模適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努力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引擎。
三、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必須嚴格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按規定程序履行具體用地報批手續;必須依法供地,以產業用地為主,合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嚴禁房地產開發。
四、清遠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發展水平。
五、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服務,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