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廣東電白抽水
蓄能電站工程占地及淹沒區新增
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粵府函〔2023〕79號
為做好廣東電白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679號),發布通告如下:
一、廣東電白抽水蓄能電站工程是國家《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中的“十四五”重點實施項目。電站樞紐工程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地下輸水發電系統等組成,電站裝機容量1200兆瓦,上水庫調節庫容763.1萬立方米,下水庫調節庫容754.3萬立方米,額定水頭430米。
二、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涉及茂名市電白區霞洞鎮的霞洞鎮社區、軍屯村、霞洞村、石頂村、下中村,電白區黃嶺鎮的下平山村。工程建設占地和淹沒區范圍包括:樞紐工程建設區、上水庫正常蓄水位534米以下范圍、下水庫正常蓄水位94米加不同淹沒對象安全超高及不同淹沒對象對應設計洪水回水位組成的外包線以下范圍,永久占地面積約2272.47畝(詳見附件)。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在本工程占地及淹沒區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再受理工程占地及淹沒區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的申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占地及淹沒區新建、擴建、改建各類建設項目。
(二)除大中專院校畢業、參軍復退、刑滿釋放等回原籍落戶、新生兒隨父母入戶及夫妻投靠遷入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遷入外,禁止向工程占地及淹沒區遷入人口。
(三)不得改變工程占地及淹沒區原土地性質及用途,不得新栽種常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
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征地補償和人口登記安置。
四、本通告發布后,工程占地及淹沒區的實物調查工作,由項目法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會同工程占地及淹沒區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五、工程占地及淹沒區的所有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執行本通告的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干擾實物調查和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通告施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遷工作完成為止。
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