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地級以上市
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結果的通報
粵府函〔2023〕8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質量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推動質量強省建設深入實施,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地級以上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部署,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地市認真組織開展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會同省有關單位及相關領域專家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質量工作進行了考核,確定了考核等級。現通報如下:
A級:廣州、東莞、江門、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清遠、中山、肇慶、茂名。
B級:河源、汕頭、韶關、汕尾、梅州、湛江、揭陽、陽江、潮州、云浮。
以上結果同時通報省紀委監委和省委組織部,作為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要求,圍繞推動制造業當家、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綠美廣東建設等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署,深入推進質量強省建設,全面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大力推動質量創新變革,在新起點上譜寫廣東質量強省建設新篇章,為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作出應有貢獻。
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