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陸豐核電廠
規劃限制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4〕220號
汕尾市人民政府,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
《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關于懇請加快劃定陸豐核電廠規劃限制區的請示》(廣核陸函〔2024〕66號)收悉。根據有關規定,并征得國家核安全局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以陸豐核電廠1至6號機組核島為中心,5公里為半徑的包絡區域劃定為規劃限制區。
二、汕尾市人民政府要落實規劃限制區各項管控要求,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要落實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扶持措施。
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