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現代化海洋牧場
發展總體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粵府函〔2024〕23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農業農村廳起草的《廣東省現代化海洋牧場發展總體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規劃》,請按照本批復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樹立大食物觀,農林牧漁并舉,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高質量供給,為全面推進海洋強省建設、打造海上新廣東提供堅實基礎。
三、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做好《規劃》的分解落實,加快發展深遠海養殖,加強深遠海養殖關鍵設施裝備研發,加快培育深遠海養殖當家品種,創新產業發展機制,建設海上牧場、“藍色糧倉”。
四、省農業農村廳要加強《規劃》實施保障,做好印發和公開工作,加強溝通協調,有序推進實施,確保《規劃》各項任務和目標順利實現。省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立足自身職責,強化政策扶持,形成工作合力。《規劃》重大項目按程序報批,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