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局)、省屬有關單位:
現將我廳制定的《廣東省技師工作站設置標準和認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將通知轉發到有關單位并抓緊組織實施。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廣東省技師工作站設置
標準和認定辦法
根據省委、省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意見》(粵發[2004]15號)關于“加快技師工作站等人才載體建設”的部署要求,現就我省設置技師工作站的標準和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設立技師工作站的必要性和主要任務
設立技師工作站,是充分發揮行業、企業集團或科研生產型事業單位現有高技能人才作用,采取名師帶徒等方式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的重要舉措,也是吸引高技能人才來粵工作,加強技術交流、合作攻關、推動技術進步和解決關鍵性生產難題的重要措施。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申請設立技師上作站,并承擔如下工作任務。
(一)制定本行業(企業集團)的技師培養規劃。
(二)采取名師帶徒、拜師學藝等多種方式,開展技術培訓,多渠道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
(三)總結推廣技師培養經驗,普及應用生產技能。
(四)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能競賽與研討活動,選拔具有潛質的后備高技能人才或緊缺的高技能人才。
(五)組織開展技術攻關和技能創新等活動,提升本行業(企業集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水平和競爭力。
(六)建立技能人才和技能開發成果信息庫,展示技能創新成果。
二、設立技師工作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行業或企業集團、科研生產型事業單位,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設立技師工作站。
(一)本單位主要生產領域具有3名以上社會公認、技藝精湛的、并在生產實踐中能夠起帶頭作用的知名技師或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可以從外地(單位)引進或聘用。聘用期不得少于兩年。
(二)單位的經營管理狀況良好,能為高技能人才提供較好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三)具有本行業(企業)國內一流的生產科研儀器設備。
(四)有獨立承擔過省級以上重大項目的經驗。
(五)本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對設立技師工作站高度重視,并能夠在經費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三、設立技師工作站的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申請設站的單位,應根據上述條件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填寫《設立技師工作站申請表》,一并申報。
(二)經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再報送省廳高技能人才工作協調辦公室(簡稱廳技能人才辦)。
(三)由省廳技能人才辦委托專家組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并提出評估意見。
(四)經專家組評估通過的單位,由省廳技能人才辦予以公示。示5天內元異議者,由省勞動保障廳發文認定為:廣東省××技師工作站。并由省勞動保障廳授予“廣東省××技師工作站”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技師工作站工作,切實加強對技師工作站的業務指導,積極探索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徑、新辦法。
(二)經批準設立技師工作站的單位應指定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加強技師工作站的組織領導,建立技師工作站內部管理制度,制定名師帶徒工作計劃和技術合作攻關計劃。
(三)技師工作站應當緊密結合本企業(單位)的生產實際,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切實解決本單位生產過程中遇到的一些解決關鍵性難題,在生產實踐中采取多種形式,加快培養技能人才,為企業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技師工作站還應當加強與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聯系,把工作進展情況、經驗和存在問題寫成書面報告,每年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和省廳技能人才辦報告一次。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技師工作站的業務指導,積極探索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徑、新辦法。
附件:設立技師工作站申請表
附件
設立技師工作站申請表
申報單位全稱:
學位所屬街道:
單位主管部門:
聯 系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高技能人才工作協調辦公室
申報須知
一、行業或企業集團、科研生產型事業單位,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請設立技師工作站。
(一)本單位主要生產領域具有3名以上社會公認、技藝精湛的、并在生產實踐中能夠起帶頭作用的知名技師或高級技師或高級技師可以從外地(單位)引進或聘用。聘用期不得少于兩年。
(二)單位的經營管理狀況良好,能為高技能人才提供較好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三)具有本行業(企業)國內一流的生產科研儀器設備。
(四)有獨立承擔過省級以上重大項目的經驗。
(五)本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對設立技師工作站高度重視,并能夠在經費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二、申請設站的單位,應根據上述條件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而申請報告,并填寫《設立技師工作站申請表》。經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再報送省廳高技能人才工作協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