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現公布修訂后的《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第一批)》(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2001年第15號)同時廢止。
附件:1.封面
2.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參考原則
3.目錄格式說明
4.排序索引表
5.禁止進口部分
6.限制進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