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49號
《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7年5月15日市政府第15屆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長:溫國輝
2017年8月12日
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立法目的、立法依據的規定?!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監控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藥品和農藥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適用范圍的界定。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七條 監控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藥品和農藥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危險化學品容器屬于特種設備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2.《食品安全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三)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并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本規定。
公安、交通、港口、環境保護、質量監督等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做好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對行業、系統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業、系統所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予以督促、指導。
條文解釋:危險化學品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涉及的行業范圍非常廣,且遍布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各個環節。各個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只有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才能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ㄒ唬┌踩a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ǘ┕矙C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ㄈ┵|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ㄋ模┉h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ㄎ澹┙煌ㄟ\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承運人、托運人的資質審批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并將下列經費納入年度本級財政預算:
(一)查封、扣押的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處理費用;
?。ǘ槲kU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搶險器材和防護用品的費用;
?。ㄈ┆剟顔挝换蛘邆€人舉報危險化學品違法行為的費用;
?。ㄋ模┌凑找幎ㄙ徺I應急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
(五)應當納入年度本級財政預算的其他費用。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經費保障的規定。查處危化品違法行為有幾大難點:一是大多數?;愤`法行為較為隱蔽,難被發現,需依靠群眾舉報;二是實踐中,常常需要處置和存放查獲的危險化學品,而處置和存放費用相當高,需專門予以保障;三是危化品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的人身安全亟需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才能更好地提升我市的?;窇本仍芰?。為提高單位和個人對違法行為的舉報積極性,解決打擊危化品違法行為的經費問題,提升我市危險化學品的應急救援能力,本條詳細列舉了需要保障的幾種經費?!稄V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事故發生、參加事故搶險救護、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研究和推廣應用安全生產先進科學技術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五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確保安全的原則,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市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以及危險化學品卸載基地專項規劃。
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以及危險化學品卸載基地專項規劃經征詢其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意見,并經市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市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相應將其納入城鄉規劃。
禁止在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以及危險化學品卸載基地外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但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港口(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以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配套項目除外。
條文解釋:目前為止,廣州市還未編制危險化學品的相關專項規劃。為了加強統籌協調,優化產業布局,本條對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及危險化學品裝卸基地專項規劃的編制作了規定。工信部門依職責僅負責加油站的規劃布局,而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及化工園區專項規劃應當由安監部門負責編制。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國務院工業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第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或者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周邊新建、改建、擴建其他建設項目的,國土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以及安全生產、工業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港口等專業主管部門劃定、審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和控制要求,在規劃環節加強對有關建設項目的安全把關。
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進行設計、施工。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安全距離審查的規定。工信、港口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加油站、港口危化品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加氣站屬于燃氣設施,應由城管部門負責對加氣站的建設及安全運營實施監督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方ㄔO項目則是由安監部門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因此,第一款規定,國土規劃部門在規劃環節對有關建設項目的安全把關時,除應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還應遵守由安監、工信、城管、港口等專業主管部門劃定、審定的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保護范圍和控制要求。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國務院工業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2.《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能源規劃以及上一級燃氣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燃氣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條 燃氣發展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燃氣氣源、燃氣種類、燃氣供應方式和規模、燃氣設施布局和建設時序、燃氣設施建設用地、燃氣設施保護范圍、燃氣供應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七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規劃、交通、環境保護、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目錄、限制目錄,列明本市不同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運輸的種類,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適時調整。
發展改革、國土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在投資審批、建設項目規劃時,應當執行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目錄、限制目錄的規定。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遵守危險化學品禁止目錄、限制目錄的規定。
條文解釋:本條對編制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目錄作了明確規定。
第三章 生產、儲存、經營和使用管理
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按照國家、省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開展檢查。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每年就其個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進行自查,形成由其親筆簽名的年度自查報告。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年度自查報告應當在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或者網站上公示1個月,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條文解釋:針對化工行業一些容易引發事故的重點和薄弱環節,同時為了提高危險化學品單位的隱患排查能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本條第一款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的重點檢查內容作了細化規定。
針對我市部分?;菲髽I主要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不重視的情況,本條第二款要求主要負責人形成安全生產責任年度自查報告,并予以公示,借此督促?;菲髽I主要負責人認識到自己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以及需要承擔的后果。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ㄒ唬┙?、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ǘ┙M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ㄈ┙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ㄋ模┍WC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ㄆ撸┘皶r、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第九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當制定化工過程風險管理制度,確定風險辨識范圍、方法、頻次、責任人、風險分析結果應用以及改進措施落實要求等,對生產全過程進行風險辨識分析。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新建、改建、擴建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儲存裝置的,應當在設計階段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技術進行風險辨識分析,并形成報告存檔。
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等風險管理體系。
條文解釋:為加強我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本條規定相關企業應當制定化工過程風險管理制度,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基礎設計階段開展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并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等風險管理體系。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第十條 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監控檢測體系,自動監控、連續記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參數;應當配備可燃、有毒氣體泄漏自動報警裝置;應當配備安全視頻系統,進行實時監控。
有爆炸危險性場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定期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對其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條文解釋:近年來危險化學品監管越來越嚴格,尤其應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易燃易爆場所的監管。這對于企業和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因為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測年限和使用年限、使用狀態等因素有直接關系,不同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測年限不一樣,所以不宜規定統一的檢測年限。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進行特殊作業,應當遵守有關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國家標準。
有油氣罐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遵守國家關于油氣罐區防火防爆的規定。
條文解釋:本條第一款是關于規范?;穯挝惶厥庾鳂I管理的規定。目前,國家出臺了危化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國家標準),為設立相應罰則,專門設置此行為規范條款。
廣州市罐區數量較多,油氣罐區安全事關重大,關注度高,影響面廣,一旦失控后果嚴重。針對近年來油氣罐區發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并參考《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國家總局第84令)的內容,設立本條第二款及相關罰則。
1.《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2.《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14) 4.1:作業前,作業單位和生產單位應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泄漏:
?。ㄒ唬┒ㄆ趯ξkU化學品易泄漏部位進行檢測、排查,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發生泄漏的設備;
?。ǘS修或者更換后的設備進行防泄漏檢驗;
(三)對可能發生嚴重泄漏的設備,安裝能及時切斷泄漏源的防護裝置。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的,應當立即消除泄漏,收集泄漏物質,限制泄漏范圍擴大,并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的相關情況。 條文解釋:加強泄漏管理是確?;て髽I安全生產的必然要求,一旦出現工藝波動、違規操作、使用不當、設備失效、缺乏正確維護等情況,很容易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從而導致事故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泄漏,防止和減少由泄漏引起的事故,設立本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其委托的檢維修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檢維修管理制度。
檢維修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檢維修方案,并經危險化學品單位審核后方可施工。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需要拆除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設施的,應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處置方案。委托其他單位拆除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
拆除石油化工等特殊化工裝置的,應當委托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
條文解釋:檢維修作業是化工企業生產的重要環節,也是事故多發環節。為規范檢維修作業設立本條第一、二款。
目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拆除方面在國家法律法規層面沒有相關規定,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的拆除過程危險系數較大,因此本條第三、四款結合我市實際,對危化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的拆除作出規定。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
第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購銷臺賬,如實記錄購銷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來源以及流向等信息。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品種、用途、使用方式、使用情況和儲存數量、裝置、設施等信息。
條文解釋:第一款是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純批發經營的監管,掌握流向,打擊危險化學品違法經營、儲存等行為而設置的。針對本市部分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有害因素不明的問題,第二款要求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當對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儲存數量及裝置、設施等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后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并輸入計算機系統。
第二十五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張貼包括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預防、應急措施和報告電話等內容的告示,并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
條文解釋:本條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作業場所條件作了規定。目前我市部分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不具備儲存條件的倉庫或直接在車間內存放大量危險化學品,且出入庫管理混亂,為了規范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行為,特制定本條。因為?;返纳a、儲存場所需嚴防靜電,所以需要配備專門的通信裝置,不能使用手機?!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關于生產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第二十二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
第四章 道路和水路運輸管理
第十六條 在本市依法劃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內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申請通行證。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范圍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安全生產、交通等部門擬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申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具體規定由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條文解釋:2011年,《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通告》(穗府〔2011〕25號,2016年12月29日改為穗府規〔2016〕11號,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開始施行。該通告正式確立我市對?;愤\輸車輛實行限制通行管理。實踐證明,?;愤\輸車輛限制通行制度能有效減少?;愤\輸事故的發生。根據2016年8月12日,市安委辦組織市交委、公安局等部門召開的《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立法協調會對外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管理問題的研究,及8月17日市安委辦、市法制辦、市交委、市公安局赴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調研情況,借鑒珠海市的先進做法并結合廣州市實際,為加強外地危化品運輸車輛的有效管理,進一步減少?;愤\輸事故,維護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在本次立法中明確了通行證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劃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第十七條 在限制通行區域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按照通行證規定的線路、時段行駛。過境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經由限制通行區域以外的公路行駛通過。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限制通行區域內通行及過境通行的規定。
第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委托非本市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受托單位書面告知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保存書面告知記錄,但運輸車輛不進入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的除外。
條文解釋:針對部分外來車輛不清楚本市關于外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度,本條參考《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設立外來車輛告知制度。
第十九條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應當查驗承運人的相關許可,不得委托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承運人運輸危險化學品。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托運人查驗義務的規定?!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并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六條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
第二十條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應當如實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委托第三方辦理水路運輸相關手續的,應當在委托合同中列明上述信息。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未告知所托運的物品是危險化學品,或者在委托合同中未列明前款規定信息的,受委托辦理水路運輸相關手續的第三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核實,并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危險化學品承運人。
條文解釋:在水路運輸中,尤其是海運,大多數托運人(發貨人)并不直接與承運人發生合同關系,而是委托第三方(如貨物代理、船務代理、理貨公司等)代為辦理運輸相關手續。而《條例》僅規定了托運人向承運人說明托運物品種類、數量、危險特性的義務,未規定第三方有何義務。因此,托運人或者第三方將?;分e報或匿報為普通貨物,導致承運人將?;樊敵善胀ㄘ浳镞\輸的情況較為突出。尤其是以下兩種情形難以處罰:一是海外托運人謊報或匿報的,處罰不到;二是托運人已向第三方說明托運的?;返姆N類、數量、危險特性,而第三方未如實轉告承運人的,處罰第三方于法無據。因此,結合廣州港務局的建議,增加第三方的主動核實義務,并增加相應罰則?!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托運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的標志。
第二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承運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轵灠l貨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不得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危險化學品;
?。ǘ┰谘b載前核對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并檢查包裝情況,不得承運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危險化學品;
?。ㄈ┎坏脤⒊羞\的危險化學品轉交給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
?。ㄋ模┳袷貒?、省和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其他規定。
條文解釋:為了規范危險化學品承運人的行為,本條對危險化學品承運人的職責進行了規定。
第二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隨車攜帶從業資格證書和載明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特性、應急處置措施、托運人、發貨單位、接收單位等內容的資料,且不得在運輸合同約定的目的地之外卸載、分裝危險化學品。
條文解釋:針對部分駕駛人員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危害特性不清,應急處置措施不明,事故發生時不知如何采取應急措施,危險化學品車輛隨意停放,甚至在路邊卸載、分裝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同時為了便于對所運危險化學品的來源及去向進行檢查,特制定本條?!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
用于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能夠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生滲漏、灑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壓裝置應當設置準確、起閉靈活。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押運人員,并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于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第五章 應急救援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與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保障其生產安全。
條文解釋:針對部分規模較小的危險化學品單位不具備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條件,同時為了加強各應急救援組織的協調、互助作用,本條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與周邊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
1.《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九條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公安消防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應當配備專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人員和裝備器材,專門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消防部門配備危化品事故救援人員和裝備器材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應當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事故發生地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先行墊付,并向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追償。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承擔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其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立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對危險化學品實行全程動態信息化管理。
條文解釋: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實現危險化學品各環節全流程監管,我市擬建設危險化學品動態管理信息平臺?!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第二十七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廢棄處置單位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儲存場所、流向、運輸起止點、車輛裝載情況、處置結果等信息動態錄入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
條文解釋:為了提高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危險化學品的動態監管,制定本條。
第二十八條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及對行業、系統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實時共享,避免危險化學品單位重復錄入。
條文解釋:為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制定第一款。第二款則是為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防止敏感信息泄露,要求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信息安全。
第二十九條 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所建立的安全監控檢測體系,應當與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對接,實現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以及事故預警。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及事故預警的規定。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 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通過危險化學品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危險化學品電子交易平臺應當與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對接,并實時上傳危險化學品交易、倉儲、物流等信息。
條文解釋:為了加強我市危險化學品的動態監管,參照上海市化工交易中心的成功經驗,我市鼓勵通過危險化學品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以便對危險化學品的動向進行監管。
第三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5年對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進行至少1次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督促相關危險化學品單位進行整改,以降低危險化學品產業集中區(化工園區)的安全風險。 條文解釋:本條是根據工信部的文件要求,規定每五年進行一次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但實踐中,南沙等地區已經做到三年一評價了,所以規定每五年進行至少一次評價。
第三十二條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危險化學品單位實行誠信管理,將危險化學品單位的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根據信用檔案評定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信用等級,作為行政執法自由裁量、示范單位評審等的考量依據。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增加監督檢查、抽檢的頻次,將嚴重失信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關負責人納入黑名單管理。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誠信管理的規定。
《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和安全生產誠信管理制度建設,并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監管部門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安全生產誠信分類管理,建立激勵和懲戒制度。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監管部門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管理信息向社會公開,為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和行業協會、社會公眾查詢提供便利。公開事項包括違法單位的名稱、字號、地址、法定代表人、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公開起止日期等信息。
第三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或者違法違規行為的,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約談其法定代表人、相關負責人。
約談對象應當及時組織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向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整改報告。約談對象拒不整改的,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約談情況,并將約談對象列入下一年度的重點監管對象。約談記錄記入信用檔案。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約談制度的規定。約談制度的目的,是行政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與存在較大問題的監管相對人的負責人進行見面、會談,向其表明行政監管部門的態度、督促行政相對人落實相關整改措施。以約談對象是否改正作為約談信息公開與否的條件,無形中對約談對象形成輿論壓力,促使其落實整改,是極為有力的監管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三款,未遵守危險化學品禁止目錄、限制目錄的規定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違反危險化學品禁限目錄行為的罰則。
第三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kU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未按照國家、省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開展檢查的;
?。ǘ┪kU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未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相關情況的;
(三)危險化學品單位、檢維修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未建立檢維修管理制度的;
?。ㄋ模┪kU化學品經營、使用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未按照要求建立臺賬的;
?。ㄎ澹┪kU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廢棄處置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未動態錄入危險化學品相關信息的;
?。嫵芍卮笪kU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未將安全監控檢測體系與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對接的;
?。ㄆ撸┪kU化學品電子交易平臺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未實時上傳危險化學品交易、倉儲、物流等信息的。
條文解釋:本條是多項?;愤`法行為的罰則,因罰款幅度一致,集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第三款,未就其個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自查,或者未按照要求將安全生產職責年度自查報告進行公示、備案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其個人處1000元罰款。
條文解釋:本條是?;飞a、儲存、經營單位主要責任人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三十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嫵芍卮笪kU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未建立安全監控檢測體系、未配備可燃、有毒氣體泄漏自動報警裝置或者未配備安全視頻系統的;
?。ǘ┪kU化學品生產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未按照相關國家標準進行特殊作業的;
?。ㄈ┯杏蜌夤迏^的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未遵守國家關于油氣罐區防火防爆的規定的;
(四)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未定期對危險化學品易泄漏部位進行檢測、排查,或者未及時維修、更換發生泄漏的設備的;
(五)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未對維修或者更換后的設備進行防泄漏檢驗的;
?。┪kU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對可能發生嚴重泄漏的設備,未安裝能及時切斷泄漏源的防護裝置的。
條文解釋:本條是違規特殊作業、違規管理油氣罐區、違反防泄漏管理規定的處罰,因罰款幅度一致,集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在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件后,未立即消除泄漏,未收集泄漏物質,或者未限制泄漏范圍擴大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文解釋:本條是?;飞a、儲存單位違反泄漏事件處置規定的罰則。
第三十九條 需要拆除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設施的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未按照安全施工方案和處置方案進行拆除作業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違規拆除作業的罰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或者丟棄危險化學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未取得通行證而在本市依法劃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內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條文解釋:本條是違反通行證制度、?;愤\輸車輛限行管理制度的罰則。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ㄈ┻\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第四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委托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承運人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違規托運的罰則?!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的;
第四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托運人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未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相關信息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受委托辦理水路運輸相關手續的第三方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款,未以書面形式向危險化學品托運人核實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相關信息,或者未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危險化學品承運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文解釋:本條是托運人、第三方違反告知義務的罰則,第二款的罰款幅度參照《條例》第八十六條?!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羞\人不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
第四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承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ǘ┻`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承運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的;
?。ㄈ┻`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將承運的危險化學品轉交給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的。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違規承運的罰則
第四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未隨車攜帶從業資格證書或者相關資料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車輛所屬單位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在運輸合同約定的目的地之外卸載、分裝危險化學品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車輛所屬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條文解釋:本條是?;愤\輸車輛駕駛人員、押運人員違規行為的罰則。
第四十五條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規定規定的職責,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由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按照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文解釋:本條是行政人員違法行為的罰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指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是指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及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化工、醫藥等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名詞解釋的規定。為加強?;繁O管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本條明確了本規定中所稱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僅指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將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的單位予以排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第一款 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第三款 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建設項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文解釋:本條是關于施行日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