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15〕7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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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 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進一步深化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研究論證,省政府決定再取消和下放24項行政審批項目,將3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請各地、各部門抓緊做好取消和調整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續監管制度建設,切實做到放管結合,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