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實施粵澳合作框架
協議2018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粵府函〔2018〕19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2018年重點工作》已經粵澳兩地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港澳辦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2018年重點工作
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1.共同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完善工作機制,協商重大議題和確定合作項目,做好規劃出臺后分工落實、政策解讀、宣傳推廣工作。(省發展改革委、港澳辦牽頭)
2.強化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實施,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最大限度促進經貿要素跨境便捷流通,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省商務廳、港澳辦牽頭)
3.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金融合作統籌協調機制,協商解決存在問題,推進大灣區金融創新發展。(省金融辦牽頭)
4.爭取提高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便利化使用水平,謀劃進一步放寬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政策。(省公安廳牽頭)
5.積極謀劃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貿易平臺,聯合赴海外開展粵港澳大灣區投資營商環境推介活動。(省商務廳牽頭)
6.聯合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整體旅游品牌和形象,共同開發旅游線路,共同開展境內外旅游宣傳推廣。(省旅游局牽頭)
7.攜手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工作。研究制訂智慧城市指標體系,建立定期聯絡機制,推動產學研合作,促進智慧城市間交流合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牽頭)
二、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8.推動成立“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研究中心,加強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研究,探索提供法律服務。(省司法廳牽頭)
9.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總部”作用,為粵澳企業投資葡語系國家提供便利。(省商務廳牽頭)
10.澳門基金會設立“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繼續支持粵澳青少年赴葡語系國家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學習。(省教育廳、財政廳、港澳辦牽頭)
11.加強粵澳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合作交流,包括組織企業參與在澳門舉辦的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等,推動粵澳建筑業企業攜手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三、完善基礎設施與推動便利通關
12.加快推進港珠澳大橋建設及運營,做好沿線的物流、旅游、商貿等主要配套產業的規劃和布局,進一步促進通關便利化。(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口岸辦、港澳辦,珠海市政府,海關廣東分署,珠海邊檢總站牽頭)
13.加快粵澳新通道建設,共同推進“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新型通關模式。(珠海市政府,省港澳辦、口岸辦牽頭)
14.推進珠澳航空業合作發展,開拓公務機服務,推進航空客貨運市場合作。進一步完善大珠三角地區五大機場合作機制,促進機場間溝通協作,提升機場建設、運營和管理水平,共同開拓航空市場。(省機場管理集團牽頭)
15.協調珠三角機場空域規劃和管理,提高珠三角地區整體空域使用效率和空中交通處理能力。按照國家空域管理改革的有關部署,進一步推進珠三角空域精細化管理,推動珠三角空域的結構性優化。(民航中南管理局牽頭)
16.做好對澳供水保障,落實《關于建造第四條對澳供水管道工程的合作協議》及《關于建造平崗-廣昌原水供應保障工程的合作協議》,加快建設原水供應工程,優化珠澳供水設施系統,進一步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省水利廳,珠海市政府牽頭)
17.穩步推進220千伏對澳輸電第三通道線路工程建設,確保2019年6月完成對澳供電第三通道建設工作。(南方電網公司牽頭)
18.加強鴨涌河綜合整治,加快推進灣仔水道擋潮閘工程建設前期工作,爭取盡早立項動工。(珠海市政府牽頭)
四、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
(一)金融合作。
19.引導企業用好用足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提高人民幣在廣東與澳門地區跨境收支結算中的比重,探索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人行廣州分行牽頭)
20.積極引導保險業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積極引導保險要素向粵港澳大灣區聚集,為大灣區建設提供優質服務和有力支撐。(廣東保監局牽頭)
21.支持發展澳門特色金融。按照國家部署,推動與葡語系國家經貿往來以人民幣結算,助力澳門建設“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推動廣東企業在澳門設立葡語國家業務分部,利用澳門平臺進行人民幣結算、融資及其他金融交易。(人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牽頭)
22.支持金融機構跨境合作,支持澳門金融業機構在粵設立分支機構。(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牽頭)
23.推動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投資業務,探索建立與澳門地區產品互認、資金互通、市場互聯的機制。(省金融辦,人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牽頭)
24.探索開展粵澳電子賬單直接繳費便民業務,大力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跨境應用,推廣銀聯閃付等聯網通用移動支付在各類重要場景的應用,推動銀聯多幣種卡粵澳互通使用,促進支付服務便利化。(人行廣州分行牽頭)
25.爭取保險業對澳門擴大開放。在落實相互協助投保跨境車險的基礎上,完善粵澳跨境車險合作機制,支持粵港澳保險業協同為跨境出險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廣東保監局牽頭)
(二)旅游合作。
26.支持橫琴創建國際休閑旅游島,推進粵港澳旅游合作項目建設發展。支持辦好第六屆澳門國際旅游(產業)博覽會、世界旅游經濟論壇·澳門2018等活動。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旅游合作發展的研究。(省旅游局牽頭)
27.加快推進粵澳游艇自由行,探索實施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游艇“定點停靠、就近聯檢”模式。(省旅游局、自貿辦,口岸辦、港澳辦,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廣東海事局,省海警總隊,海關廣東分署,省公安邊防總隊,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牽頭)
(三)文化創意、會展及貿易投資合作。
28.辦好粵港澳大灣區流行文化節暨第四屆粵港澳臺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提升計劃、粵港澳杰出青年大會等活動,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文創產業園。(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
29.支持澳門舉辦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葡語國家產品及服務展(澳門)等會展活動,共同組織舉辦粵澳名優商品展銷會,積極參與中國粵港澳商品印度孟買展覽會。(省商務廳牽頭)
30.落實《加強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合作備忘錄》,鼓勵和促進粵澳兩地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交流合作。(省商務廳牽頭)
(四)中醫藥產業合作。
31.以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國家健康科技產業基地、羅浮山中醫藥旅游產業基地為試點,共同打造國際健康旅游先行示范區。爭取國家部委支持,實施更加便利的檢測、認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珠海、中山、惠州市政府,省中醫藥局、旅游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32.進一步完善粵澳食品藥品安全交流合作機制,加強信息通報反饋,完善區域聯防機制,推進技術監督合作交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33.支持開展中醫藥產品國際注冊和合作研究開發,做好做實中醫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橫琴)。(珠海、中山市政府,省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34.加強粵澳高等院校在中醫藥人才培養和科技項目方面合作,推動研究開展中醫藥領域專利保護合作,促進粵澳中醫藥專利信息開發運用。(省中醫藥局、教育廳、知識產權局牽頭)
(五)專業服務合作。
35.加強粵澳標準的制修訂合作,推進粵澳計量技術合作交流和測試技術等方面的融合發展,為粵澳地區提供優質的計量校準服務。(省質監局牽頭)
36.繼續完善粵澳知識產權合作機制,強化項目合作制度。促進粵澳知識產權交流研討、宣傳培訓等領域的合作,提升兩地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水平。繼續協助澳門考生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省知識產權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
37.加強粵澳知識產權信息共享,共同舉辦“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公務人員交流活動”。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平臺及“粵港澳知識產權資料庫”,及時提供知識產權政策法規及措施的最新動態。推動建立兩地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協作機制。(省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
38.加強粵澳商標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互訪交流,舉辦2018年度南方商標品牌高端論壇。(省工商局牽頭)
39.落實《粵澳科技創新交流合作安排》,組織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科技聯合資助計劃。(省科技廳牽頭)
五、促進社會公共服務合作
40.加強聯合防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合作,開展傳染病防治及專業人員技術培訓與交流合作,派遣臨床醫學專家赴澳交流。(省衛生計生委牽頭)
41.提高合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水平,探索便利澳門人士非緊急就醫以及跨境運送轉診安排。(省衛生計生委、公安廳牽頭)
42.落實《粵港澳三地搜救機構〈客船與搜救中心合作計劃〉互認合作安排》,加強粵澳海上應急救援合作,確保在三地水域航行的客船安全。(廣東海事局牽頭)
43.加強粵澳警務合作,加強信息情報溝通,持續推進打擊粵澳邊界偷渡活動專項行動,共同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維護粵澳治安穩定。(省公安廳牽頭)
44.繼續落實《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做好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檢測網絡的維護與優化。(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45.開展氣象發展規劃合作,編制《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發展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精密觀測系統建設規劃》,共同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氣象防災減災和公共服務水平。(省氣象局牽頭)
46.推進澳門廢舊車輛轉移至廣東處置,配合國家繼續推進澳門惰性拆建物料轉移處置。(省海洋漁業廳、環境保護廳牽頭)
47.繼續加強粵港澳海洋生態、海洋生物保護和宣教合作、海洋生態調查及研究的交流與合作。開展第四屆粵港澳海洋生物繪畫比賽獲獎作品巡展,策劃開展第五屆粵港澳海洋生物繪畫比賽。(省海洋漁業廳牽頭)
48.繼續推進修訂《粵港澳流動漁民雇傭境內漁工管理辦法》,爭取開放雇請外省漁工緩解港澳流動漁民生活困難問題。理順流動漁船輔助證發放和管理問題,保持流動漁民隊伍穩定。(省海洋漁業廳牽頭)
49.舉辦“2018年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合作會議”,編制《粵澳食品安全合作十年紀事》。加強粵澳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開展兩地監管部門、專業人員技術培訓與交流合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50.完善臺風等特殊氣象災害情況下蓮花大橋臨時封閉的珠澳溝通聯絡機制。(省氣象局、珠海市政府牽頭)
51.鼓勵和支持澳門居民在粵創新創業。啟動建設博士和博士后區域性創業孵化基地。繼續舉辦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并探討設立澳門賽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52.共同加強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南沙創匯谷—粵港澳青年文創社區、粵港澳(惠州)青年創業園等創新創業方面的合作,鼓勵粵澳兩地青年共同創新創業。(省商務廳,廣州、珠海、惠州市政府牽頭)
53.繼續做好澳門特區政府對在廣東就讀幼兒園及中小學的澳門籍幼兒、學生提供學費津貼資助計劃的相關工作,支持兩地中小學、職業技術學校加強校際交流。(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54.繼續開展“青年同心圓計劃”和粵澳姐妹學校交流,支持粵澳青少年開展多種形式的國情體驗、創新創業和來粵實習等交流合作。(團省委,省文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港澳辦牽頭)
六、推進重點合作區域建設
(一)全面推進珠海橫琴新區開發合作。
55.繼續推薦產業項目到粵澳合作產業園發展,并加強對推薦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珠海市政府牽頭)
56.加快推進路氹邊境站(蓮花口岸)搬遷橫琴項目、澳門輕軌延伸橫琴線項目建設,完善橫琴口岸配套設施。(珠海市政府牽頭)
57.共同探討在橫琴建設的綜合社區內關于澳門居民的社保、醫療對接。(珠海市政府牽頭)
58.加強橫琴人才示范區建設,制訂出臺有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人才創業發展服務體系,鼓勵澳門居民參與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核。(珠海市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二)加快中山翠亨新區合作。
59.推動中山市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指定的公司以合資開發方式推動項目落地。(中山市政府牽頭)
60.充分發揮澳門“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作用,拓展中山與葡語系國家交流合作,以“火炬國際會議中心”為載體吸引葡語系國家商品中心落戶。(中山市政府牽頭)
61.推動中山與澳門合作建設澳門中山青年創新創業園,支持澳門青年到中山創新創業,促成“粵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基地”落戶翠亨新區。(中山市政府牽頭)
(三)推進江門大廣海灣建設。
62.落實《關于推動粵澳共建大廣海灣框架協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粵澳(江門)產業合作示范區——綠色經濟深度合作框架協議》。共同研究推進啟動粵澳(江門)產業合作示范區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江門市政府牽頭)
63.推進與澳門旅游院校在旅游教育培訓方面的合作。(江門市政府牽頭)
七、完善機制安排
64.加強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參謀作用,圍繞粵澳攜手參與“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及當前合作重點等內容開展專題調研及政策研究,服務兩地合作發展。(省港澳辦牽頭)
65.加強粵澳民間交流合作。發揮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平臺作用,深化兩地業界的互動交流。(省港澳辦、貿促會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