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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廣東省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的通知

時間 : 2009-09-15 16:22:22 來源 : 本網原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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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08〕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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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廣東省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廣東省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粵發〔2008〕5號)精神,著力增強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廣東,特制定本行動綱要。

  一、指導思想、行動準則和發展目標

  建設創新型廣東,就是把自主創新作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核心,將廣東建設成為創新環境優越、創新體系完善、創新機制健全、創新人才集聚、創新成果眾多、創新效益顯著、自主創新支撐引領能力強大的創新型省份。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放思想為先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提高綜合競爭力為主線,以世界創新型國家和地區為標桿,把自主創新作為全省發展科學技術的戰略基點、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與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的中心環節,走出一條具有廣東特色的自主創新道路,推動經濟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從廣東制造向廣東創造轉變,爭當全國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排頭兵,為把廣東省建設成為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學發展模式的試驗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先行地提供科技支撐。

  (二)行動準則。

  堅持創新先行。培育創新精神,強化創新意識,大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貫徹到廣東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積極探索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模式、新路徑。

  堅持系統推進。加強統籌規劃,注重整體設計,實行分類指導,強化政府引導,遵循市場規律,推動全省不同區域、不同行業形成合力,系統有序地實施各項行動計劃,全面推進創新型廣東的建設。

  堅持重點突破。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在具有相對優勢的關鍵領域爭取重大突破,在重點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

  堅持開放整合。樹立世界眼光,建立開放型的自主創新模式,完善對外科技合作、省部聯合會商、產學研合作和“招科引智”等機制,提升全省跨區域、跨國界配置整合創新資源的能力。

  堅持支撐引領。牢固樹立科技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宗旨,依靠自主創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解決重大民生科技問題,充分發揮自主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三)發展目標。

  今后5-10年,要按照“一個先行”、“兩個突破”、“三個提升”、“四個大幅增長”的發展目標,加快創新型廣東建設步伐,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全省主要創新指標接近或基本達到世界創新型國家和地區的水平,使廣東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創新中心。

  “一個先行”,就是要按照廣東省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要求,先行開展自主創新綜合試驗,探索自主創新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路子,率先把廣東建成創新型省份,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益經驗。

  “兩個突破”,就是要在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上實現新突破,在構建區域創新體系上實現新突破,為建設創新型廣東提供強大動力和堅實保障。

  “三個提升”,就是要廣泛聚集國內外的創新資源,有效提升全省創新資源的總量和質量;要重點攻克一批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有效提升全省技術自給率;要加快形成創新驅動型的經濟社會發展新模式,有效提升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四個大幅增長”:

  一是科技投入大幅度增長。到2012年,財政科技投入顯著增加,全省科技活動經費比2007年增長一倍左右;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向技術創新,使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R&D/GDP)達到2.0%左右。

  二是創新人才大幅度增長。到2012年,全省研發(R&D)人員總量達到30萬人左右,總體規模居全國前列,人才素質顯著提高,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科技領軍人物。

  三是發明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長。到2012年,全省發明專利年申請量達到3萬件以上,專利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國(境)外專利申請量快速增長;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保持全國第一。

  四是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大幅度增長。到2012年,高新技術產品產值達到3.8萬億元左右,力爭比2007年增長一倍,高新技術產業規模保持全國第一;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大幅度增長,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二、重點行動計劃

  (一)實施高新技術產業重點突破行動計劃。

  1.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主導產業。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掌握一批核心技術,占領產業競爭的技術制高點,大幅度提高我省高新技術產品附加值。緊跟世界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前沿,重點發展新一代寬帶無線移動通信、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海洋等新興產業,培育廣東未來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持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建設,擴大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發展質量。

  2.攻克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制訂重點產業發展技術路線圖,依托產學研戰略聯盟,實施“節能減排與可再生能源”、“產業共性技術”、“創新藥物的篩選與評價”等重大科技專項,獲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提升廣東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

  3.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大力推進制造業信息化,廣泛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全面提升制造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促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引導制造業企業推廣應用節能、環保、資源節約型技術和產品。

  4.建立服務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強現代服務業創新平臺環境和條件建設,建立公共技術支撐體系,開展現代服務業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示范推廣。建設現代服務業科技園區和產業基地,發展工業設計、軟件、動漫游戲、文化創意、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大力發展技術評估、科技信息咨詢、創業投資等現代科技服務業,建立和完善華南技術產權交易市場,開展規范的科技型企業股權轉讓試點工作。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開發應用智能交通、遠程教育、數字社區、便民服務等信息系統。

  (二)實施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行動計劃。

  5.培育科技型企業梯隊。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扶持計劃,選擇一批高成長性中小企業,根據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特點,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強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的重新認定工作,積極推進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引導企業加大自主創新投入,扶持一批科技型企業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

  6.促進企業研發機構發展。鼓勵和支持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帶動人才集聚和創新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和技術中心的扶持力度,推動大中型企業建立研究院,探索行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新模式。

  7.完善企業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完善國有企業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把企業的創新能力建設、創新投入、創新成效等納入業績考核范圍。以技術創新和品牌塑造為重點,引導加工貿易型企業向科技型企業轉型升級。引導民營科技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以機制和體制創新為著力點,引導科技型企業加強合作,建立技術創新聯盟,形成開放式的創新網絡和創新模式。

  (三)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劃。

  8.建立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選擇若干行業與全國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圍繞產業鏈、技術鏈中的重要節點,組織聯合攻關,突破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提升行業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到2012年,重點在電子信息、先進制造、節能與新能源、生物醫藥、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組建100個左右的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

  9.建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從2008年起,每年從省內外高校和國家級科研機構選派一批科技骨干作為企業科技特派員,進駐廣東科技型企業,促進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資源向企業流動,幫助企業解決技術研發和生產中的問題,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設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專項計劃,擇優支持企業科技特派員實施產學研合作項目。

  10.加快省部產學研結合創新平臺和示范基地建設。重點扶持一批全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級科研院所在廣東設立大型研究機構,建立國家及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的分支機構。鼓勵廣東企業到高校和科研機構建設聯合研發基地。加快產學研結合示范基地建設,引導高校、科研機構與基地內的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

  (四)實施創新資源集聚行動計劃。

  11.完善集聚創新資源的機制。建立和完善廣東省、教育部和科技部的自主創新會商制度,爭取更多地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加強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合作,吸引全國優秀科學家參與廣東基礎研究重大項目。引導全國著名高校與廣東產業界合作開展自主創新。全面加強廣東與中國科學院的戰略合作。

  12.推動粵港澳聯合創新。擴大粵港澳科技合作的規模和范圍,實施粵港澳聯合資助科技創新計劃。建設“粵港澳聯合創新區”、深港創新圈和粵港澳科技產業園,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創新中心等,促進粵港澳三地創新資源的共享。

  13.深化國際科技合作。加快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拓寬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科技合作的領域,提高合作層次和水平。鼓勵跨國公司在粵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探索國際合作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的新模式。鼓勵廣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與國外科研機構或企業開展多形式的創新合作。

  14.加強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組織編制廣東技術引進指南,建立技術引進分類目錄管理制度,支持企業加大二次開發投入,加大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快建立重大裝備和重大工程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制度。鼓勵企業建立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戰略聯盟,組織實施一批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重大項目,切實提高廣東省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五)實施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行動計劃。

  15.進一步深化省屬科研機構改革。按照國家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原則,對現有科研機構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分類實施改革。根據廣東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整合資源,創新機制,在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組建三大創新板塊,為經濟發展、行業技術進步提供強大支撐。推動公益類科研機構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創新服務能力。推動轉制科研機構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16.推動高校科研體制改革。以科研創新平臺、科研創新團隊為載體,重點推進高校科技創新、重點學科、大學科技園的建設,加大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力度,建立以獲取知識產權為重要指標的考核評價體系。

  17.大力發展民辦科研機構。鼓勵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科研機構,引導民辦科研機構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集團等進行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創新能力和技術服務水平的提高。

  18.推進科技管理創新。轉變政府職能,簡化科技計劃項目審批程序,發揮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實施項目全過程管理,建立高效運作的科技管理模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公開招標制度、項目網上申報評審制度和科技計劃項目績效評價制度。

  (六)實施創新載體建設行動計劃。

  19.加強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建設特色鮮明、機制靈活、開放共享、創新高效的各類創新載體。加強重點實驗室、公共實驗室、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等建設。建設華南新藥創制中心,完善計量基準標準共享服務平臺。

  20.建設專業鎮技術創新平臺。推進專業鎮科技創新示范點建設,鼓勵和支持專業鎮采取多種形式建立技術創新平臺,為產業集群提供技術創新服務。創新平臺發展機制體制,提高平臺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

  21.加強科技園區和產業基地建設。推動高新區、民營科技園、大學科技園和農業科技園實施“二次創業”,提高科技園區集聚科技創新資源的能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壯大創新型產業集群。建立產業轉移園區技術服務體系,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強技術人才培訓。建設一批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特色產業基地。

  (七)實施民生科技行動計劃。

  22.實施健康科技工程。針對惡性腫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和重大傳染疾病,開展發病機理、風險預測、早期診斷及治療藥物等研究。針對社區、農村常見病、多發病,開展遠程醫療、低成本醫療等技術服務。

  23.實施食品安全科技工程。加強食品安全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食品原料安全生產技術,推進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加強農產品、食品安全加工和檢測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應用,建立健全從種養到消費的食品安全溯源保障體系以及食品安全標準與評估體系。

  24.實施新農村建設與現代農業科技工程。重點推進“廣東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和“廣東省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點”建設,加強新農村生態環境整治。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進優勢與特色農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加強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技術研究,確保農業生態安全;推進農業生產良種化、標準化、機械化和集約化。加強現代農業科技合作,推進農業科技平臺與星火技術產業帶建設。

  25.實施綠色生態科技工程。開展社區資源綜合利用,解決居住區生活污水、廢水外排的二次污染,開展綠色建筑、居住區微氣候調節等研究和應用。加強清潔生產技術的研發、集成與推廣應用,提高產業污染綜合預防治理水平,促進區域生態文明建設。

  26.實施重大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科技工程。圍繞信息安全、生產安全、社會安全、防災減災等公共安全領域的重大需求,規劃建設一批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技術研究中心,構建和完善廣東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體系,開發和儲備一批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事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關鍵共性技術、前瞻性技術及產品,提高廣東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能力。實施科技強警計劃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專項行動。

  (八)實施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行動計劃。

  27.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把握不同領域創新型人才的特點和成長規律,改革和完善人才評價方法,探索人才資本產權激勵辦法,鼓勵創新型人才以專利、發明、技術、資金等要素投資入股并參與分配,完善重實績、重貢獻的薪酬激勵機制。制訂職務成果轉讓實施細則,建立促進職務成果轉化和有償轉移的新機制。繼續加大各類政府項目對創新人才的扶持力度,為創新人才成長創造有利條件。

  28.加強引才引智工作。實施創新人才和科研團隊引進專項計劃,引進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擔任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重大工程的首席專家。吸引全國高校博士進駐廣東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鼓勵博士后出站后繼續留在廣東省工作。進一步辦好中國廣州留學人員科技交流會、深圳國際高新技術交易會和國際人才交流大會,以及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完善外來人才“居住證制度”,實施引導海外人才為粵服務計劃,建立穩定的海外人才引進渠道和工作機制。

  29.大力培養高端創新人才。實施百名南粵杰出人才培養工程,加快培養一批年輕科技帥才。繼續發揮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的作用,加強研究團隊和優勢學科高級科技人才的培養。打造“珠江學者”品牌工程,把“珠江學者”的培養對象延伸到科技等領域。實施著名企業家培育工程,采取多種形式對科技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培養一大批具有開拓精神和創新能力的企業家。

  30.加快培訓高技能人才。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培養高技能人才主陣地作用。推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制度,發揮企業培訓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力爭到2012年底,全省培養高技能人才250萬人左右。

  (九)實施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戰略行動計劃。

  31.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全面實施《廣東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7-2020年)》,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制與管理制度,構建產學研知識產權聯合體。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和服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省,建立省部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機制。到2012年,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達到450家左右,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達到100家以上;全省知識產權示范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達到20家左右。

  32.實施技術標準戰略。深入實施《廣東省技術標準戰略“十一五”規劃》,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加強與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合作,提高企業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能力。推動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促進技術標準戰略與知識產權戰略的融合,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鼓勵企業和行業組織建立國際標準跟蹤機制,力爭落戶廣東的國家或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超過150個。積極參與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推進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加快建立高新技術產業和優勢產業標準體系。

  33.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按照“培育、做大、拓寬”的思路,制定名牌產品培育發展中長期規劃,大力培育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核心技術的名牌產品,發揮名牌帶動作用,推動現代產業體系的構建和國際競爭力的提高。繼續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自主品牌創建工作,培育扶持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省名牌產品和省著名商標;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名稱冠省名或免冠行政區劃名稱,提高知名度和競爭力;依托專業鎮和產業集群,開展創建區域國際品牌的試點工作,培育知名集體商標和區域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扶持和激勵。

  34.完善自主創新政策法規體系。加快自主創新立法,推動制定《廣東省促進自主創新條例》;研究制訂具有廣東特色的自主創新政策,重點出臺深化科研機構改革、深化省部產學研結合、加大財政科技投入、促進科技與多層次資本市場結合、加強自主品牌建設等政策措施。

  35.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有關政策。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及其相關配套文件,在政府科技投入、稅收優惠和抵扣、政府采購等方面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加快執行落實。

  (二)加大自主創新投入力度。

  36.穩步增加財政對自主創新的投入。強化各級政府對自主創新的投入責任,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增長幅度達到法定增長要求并明顯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幅。調整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建立完善提高創新資金集成度的機制。建立適應自主創新要求的科技經費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體系,提高財政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率。

  37.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自主創新。整合財政科技資金,設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配套資金和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活動,爭取更多國家科技創新資金投入廣東省。促進社會資金和境外資金進入創業投資業,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加大對自主創新種子期項目、初創期企業的投資。引導社會資金設立總額200億元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基金,以市場化方式籌集使用資金,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重大項目建設。

  38.推進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緊密結合。落實廣東與國家開發銀行廣東分行的科技貸款合作協議。探索提供適應科技創新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建立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新模式,鼓勵科研單位與商業銀行開展買方信貸、金融租賃等新的合作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爭取建立專業化的科技銀行,為科技創新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大力發展科技保險,吸引保險金投向高新技術企業。

  (三)加強創新文化建設。

  39.營造創新文化環境。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嶺南特色文化,借鑒吸收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創新文化理念,增強社會公眾創新創業意識,積極營造鼓勵創新、激勵探索、包容個性、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氛圍,豐富敢為人先、務實進取、開放兼容、敬業奉獻的廣東文化精神內涵。推進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和學習型社區建設,努力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激發全社會創新潛力。

  40.加強科普宣傳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堅持舉辦“科技進步活動月”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宣傳工作。加強科普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廣東科學中心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強科普立法,推動制定《廣東省科學技術普及規定》,促進科學技術傳播與普及。大力宣傳廣東省自主創新的典型地區、單位和個人,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41.建立實施本行動綱要的組織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省自主創新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決策指導和監督管理功能,確保各項行動任務得到認真落實。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上下聯動機制。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參照本行動綱要,制訂自主創新行動計劃,形成建設創新型廣東的合力。各地要把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第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落實工作責任,加大科技投入,強化政策保障。根據廣東省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科學發展觀考核評價的有關要求,加強市、縣級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

  42.建立促進自主創新的決策咨詢機制。完善省政府科學技術咨詢機制,建立新型的自主創新咨詢機構。充分整合廣東省科技情報研究資源,依托現有科研機構組建廣東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機構,跟蹤研究國內外自主創新戰略及相關政策,為政府重大決策和企業自主創新提供智力支持。

  43.建立創新型廣東評價考核機制。構建創新型廣東評價指標體系,系統評價監測廣東省自主創新水平。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大中型企業、科技園區建立相應的自主創新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全省各地區創新指數定期公布制度。制訂創建省級創新型城市的認定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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