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14〕2083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和《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價格爭議調解處理的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委制定了《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文書格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有關要求使用。
本文書格式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省價格認證中心反映。
附件:1.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文書格式(示范文本)
附件:2.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文書示范文本的使用說明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4年6月23日
(聯系人及電話:葉曉俊,020-83333815)
相關附件: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文書格式(示范文本) 關于印發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文書格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