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氣象局,衛星中心、信息中心:
2015年9月29日,中國氣象局正式對外公布《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共享目錄(2015年)》(以下簡稱《共享目錄》,附件1),通過中國氣象數據網、風云衛星遙感數據服務網向全社會開放共享地面、高空、氣象衛星、天氣雷達、數值天氣預報5類17種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共享目錄》的公布,促進了氣象信息資源的充分共享和高效應用,得到了社會廣泛認可,并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
為進一步做好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開放共享工作,充分發揮資料應用的價值和效益,現將開放共享相關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開放共享情況
(一)基本思路。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的共享要以確保國家安全和利益為前提,堅持無償、免費共享的公益性定位,通過不斷提升共享服務能力、完善共享使用監管政策制度,逐步向全社會共享質量可靠穩定的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充分發揮氣象資料應用的價值和效益,讓各類氣象服務活動主體能夠在公平環境下實現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的再加工、再增值,以激活全社會氣象信息服務產業活力。
(二)基本原則。(1)確保安全。共享內容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要求,不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2)穩定可靠。共享內容質量可靠、完整性好,能夠連續穩定提供使用。(3)公益服務。向社會提供基本氣象資料作為氣象部門公共服務的一項內容,堅持無償、免費共享。(4)定期更新。綜合考慮氣象觀測站網建設、資料質量狀況、產品業務化程度和共享服務能力,每年更新共享目錄。
(三)共享內容。《共享目錄》共有5類17種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包括:2170個地面氣象觀測站、88個高空觀測站的基本氣象要素實時觀測資料和氣候標準值數據集,風云氣象衛星的實時云圖產品、定量產品和歷史數據產品,天氣雷達實時圖像產品,全球數值天氣預報(T639)產品、區域數值天氣預報(GRAPES)產品等。經中國氣象局聯合國家安全部、原總參氣象水文局對所有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進行安全性審查,2170站納入了《共享目錄》。地面、高空共享氣象站表詳見附件2-3。此外,2015年向行業用戶、科研和教育機構額外開放共享了全國31個省會城市的天氣雷達基數據。
(四)用戶管理。行業用戶、科研教育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在中國氣象數據網、風云衛星遙感數據服務網進行實名注冊并簽訂氣象資料用戶使用協議,在線獲取共享目錄所列資料和產品。氣象資料用戶使用協議規定了注冊用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主要包括:(1)可以免費瀏覽、下載和使用中國氣象數據網、風云衛星遙感數據服務網提供的資料和產品;(2)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注冊信息并及時更新;(3)未經氣象主管機構允許,不得有償或無償轉讓獲取的資料和產品;(4)不得私自向國外提供、或者在與國外有關機構和個人的合作中提供所獲得的氣象資料;(5)應在使用資料時、產生的成果中注明資料來源,并及時反饋數據使用情況、應用效益和意見建議;(6)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匯交通過自建氣象探測站獲取的氣象資料;(7)應遵守中國氣象局令第27號中的各項規定;(8)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序良俗。如有違反導致任何法律后果的發生,用戶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開放共享效益
2015年10-12月,中國氣象數據網新增用戶注冊數6710個,訪問量776萬人次,數據訂單數8.6萬個,數據服務量2.27TB。其中,個人注冊用戶數月均增長122%。新增個人用戶以社會公益性行業為主,排名前5名的是地球科學(18.0%)、教育(16.6%)、氣象(14.3%)、環境與安全(10.0%)、農業(8.0%);地域分布前5名的是北京(16.8%)、江蘇(8.3%)、廣東(6.8%)、四川(5.8%)、上海(5.0%)。目前,中國氣象數據網企業實名注冊用戶數達104個,主要分布于我國東中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23個省(區、市),其中京津地區45個,長三角地區23個,廣東8個。企業注冊用戶主要從事專業技術服務(32%)、軟件(28%)、公共管理(14%)等行業。2015年,支持國家科技支撐計劃、973、863、自然科學基金等重點科研項目共663項,用戶應用氣象數據發表論文、論著及發布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共370篇,分別較去年同期增長90%和26%。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擴大氣象數據開放,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市場活力。加大氣象數據開放力度,《共享目錄》向社會公布實現常態化的定期更新。在已經共享的基本氣象數據和產品的基礎上,不斷豐富數據開放的內容和形式,降低非專業用戶使用氣象數據的技術門檻,為各類企業、個人用戶提供均等使用機會,帶動社會公眾開展大數據增值性、公益性開發和創新應用,激發氣象信息相關企業的活力,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市場活力,促進社會經濟蓬勃發展。
(二)不斷改進和提高氣象數據服務水平,促進氣象信息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緊密結合各類企業、個人、行業、科研和教育用戶需求,集成融合信息技術、整合相關數據資源,不斷拓展氣象數據服務的手段和途徑,改進完善共享服務平臺,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定期開展共享服務效益評估,提升共享服務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完善氣象數據共享管理辦法,完善數據資源標準體系,健全氣象信息服務市場監管制度,依法依規監督、管理數據違規使用行為,讓各類主體公平分享數據開放帶來的技術、制度和創新紅利。
(三)主動加強氣象數據與其他行業數據、經濟社會數據的融合共享,提高大數據應用水平。按照《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要求,加強與水利、農業、海洋、醫療等行業數據共享協作,加快推動跨行業數據共享、融合,推動氣象數據與防災減災和經濟社會數據的融合,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挖掘技術,挖掘其中深層次的價值,實現從“數據服務”到“資源服務”的升級,促進部門間合作共贏,大力推動氣象大數據的發展和應用,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請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在業務內網開辟數據開放共享應用欄目,及時收集整理各單位數據開放共享工作進展和效益信息,每年年底前完成當年共享服務效益評估工作。
附件:1.《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共享目錄(2015年)》.doc
2.《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共享目錄(2015年)》國家級地面氣象站表.doc
3.《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共享目錄(2015年)》高空氣象站表.doc
預報司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