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內各司局:
《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其中涉及交通運輸行業為“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經營審批(外資)”等12項審批事項。我部對12項改革事項逐一細化改革舉措,制定了具體管理措施,現予以公告。
附件:交通運輸行業“證照分離”改革具體措施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