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辦發[2002]18號
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公平、公正、客觀地評價經濟專業人才,促進經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經與有關部門協商,對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專業設置進行調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專業
?。ㄒ唬⒃ど绦姓芾怼r格管理、工商管理3個專業合并為工商管理專業。
?。ǘ⒃虡I專業的商業管理、商業營銷2個子專業和物資專業合并為商業專業。
?。ㄈ⒃斦I的財政、稅務2個子專業合并為財政稅收專業。
?。ㄋ模⒃糜螌I的飯店管理、旅行社2個子專業合并為旅游專業。
二、保留的專業
在此次調整中未做變動的有:農業、金融、保險、運輸(含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建筑等8個專業。
三、調整后的專業設置
調整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12個專業,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見附表。
四、有關事項
(一)200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按照新的專業設置實施。
?。ǘ┙洕鷮I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公共科目的名稱均為“經濟基礎知識”。
(三)請各地人事部門和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向社會公布,做好考試報名及考試有關的各項準備工作。
附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略)
人事部辦公廳
200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