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促進建筑企業公平競爭,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號),我委對建筑業企業誠信檔案信息登記事項進行優化,具體通知如下:
一、取消在廣州市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類項目的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勞務分包、工程造價單位誠信檔案信息登記事項中的“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外出承包工程意見(本年度)”和“企業在穗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在穗分支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二、取消在廣州市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類項目的施工、監理、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代理、勞務分包、工程造價單位的誠信檔案年檢事項。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前誠信檔案有效期已過期的,須重新辦理企業誠信檔案;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含)起,誠信檔案處于有效期內的,不需重新辦理誠信檔案,原誠信檔案長期有效。
三、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本單位誠信檔案信息的維護更新工作,誠實登記,及時變更。我委將不定期組織對誠信檔案信息的檢查,發現未按辦事指引登記企業誠信檔案信息的,將要求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將暫停企業誠信檔案的使用;發現誠信檔案信息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5月5日
(聯系人:鄭文棟,電話:8312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