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核心
技術攻關“攀登計劃”實施方案
(2017-2020年)》的通知
東府辦〔2017〕14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核心技術攻關“攀登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東莞市核心技術攻關“攀登計劃”實施方案
(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國發〔2016〕43號)、《“十三五”廣東省科技創新規劃(2016-2020年)》(粵科規劃字〔2017〕38號)、《東莞市科學與技術發展“十三五”規劃》(東府辦〔2017〕47號)、《東莞市推動建設科技產業創新中心走在前列行動計劃》(東創新辦〔2016〕16號)和《關于打造創新驅動發展升級版的行動計劃(2017-2020年)》(東委發〔2017〕15號),大力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速推動我市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培育戰略新興產業,現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我市核心技術攻關“攀登計劃”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一)立足產業,超前部署
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針對制約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瓶頸和薄弱環節,強化戰略謀劃和前瞻部署,加強部分有創新基礎和潛在優勢的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核心環節的技術攻關,力爭率先突破,贏得戰略主動,提高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產業格局。
(二)重點突破,形成亮點
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整合各類資源,重點圍繞智能制造和高端裝備、以移動互聯與器件為核心的高端新型電子信息、云計算與大數據、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等六大技術領域,鼓勵引導研發前沿化、高端化,實現有效突破,形成若干亮點和優勢環節。
(三)開放合作,協同創新
鼓勵引導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加強合作,推進協同創新,形成企業、高校院所、服務機構聯動的產業創新體系。借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契機,推進莞港澳、穗莞、深莞惠合作,引進優勢創新資源。推進軍民融合,爭取引進國防科工系統創新資源,聯合開展軍民兩用核心技術攻關與應用。
(四)統籌協調,多方聯動
加強上下聯動,主動與國家、省上級部門溝通對接,爭取更多的創新資源落戶東莞。加強橫向協同,建立由部門、高校、科研單位等共同參與的協同創新機制,形成我市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的強大合力。加強市鎮聯動,發揮鎮街在場地、資金、服務等優勢資源,加快重大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的實施落地。
二、工作目標
經過3年努力,全市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取得初步成效,推動我市支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跨越發展。到2020年,力爭實施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項目100項,突破重大技術瓶頸70項以上,其中達到國際領先水平5項,國際先進水平10項,國內先進水平20項;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競爭力的新產品50項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實施核心技術攻關重點項目
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組織實施核心技術攻關重點項目,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一批具有核心知識產權和產業化能力的關鍵技術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支持領域:圍繞《東莞市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目錄》(詳見附件)提出的重點領域。
2、支持對象:上年銷售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建有研發機構的企業,或成立時間3年以內且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
3、分配方式:競爭性分配和市鎮聯動。
4、支持額度:每個項目市財政資助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其中:(1)總投入在1億元(含)以上、該領域項目評審得分第一名、納入倍增計劃企業的項目,資助2000萬元;(2)總投入在5000萬元(含)以上、該領域項目評審得分第一名的項目,資助1000萬元;(3)其它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如申請額度少于應資助額度,按申請額度支持。
5、自籌經費比例:項目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3:1,其中項目新增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1:1。
6、資金撥付:項目主要采用撥貸聯動方式支持。但市鎮聯動重點項目可采用分期撥付方式,即分兩期撥付:第一期,中期檢查合格,按項目已投入經費占項目預算總投入的比例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資助總額的70%;第二期,項目驗收通過后,按照項目實際總投入占計劃總投入的比例清算資助資金。如果驗收不通過或提前終止結題的,不再撥付剩余資助資金。
7、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特大型創新項目資助方式及額度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報市政府審定。
具體立項管理按照《東莞市科技計劃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修訂)》執行,每年支持的重點方向和申報要求將在當年發布的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明確。
(二)組織實施核心技術攻關前沿項目
加強前瞻性技術布局,支持創新型企業、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開展實施核心技術攻關前沿項目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突破一批前沿新技術,并完成樣機或小試等,搶占新興產業技術制高點。
1、支持領域:《東莞市重點產業核心技術攻關目錄》提出的重點領域以及其它前沿新技術。
2、支持對象:在我市注冊的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建有省級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3、分配方式:競爭性分配。
4、支持額度:每個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5、自籌經費比例:項目承擔單位為企業的,項目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3:1,其中項目新增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1:1;項目承擔單位為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項目新增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1:1;若承擔單位為市財政全額供養單位的,可無需自籌研發投入。
6、資金撥付:資助資金分三期撥付:第一期,在項目立項并簽訂合同后撥付30%;第二期,經中期檢查合格,按項目已投入經費占項目預算投入的比例進行撥付,最高不超過立項資助總額的70%(含第一期已撥付資金);第三期,項目驗收通過后,再撥付剩余資助資金。其中項目承擔單位為財政全額供養單位,資助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如果驗收不通過或提前終止結題的,不再撥付剩余資助資金;并根據項目已投入支出實際情況,按比例扣除合理支出后,收回多余的已撥付資金。
具體立項管理按照《東莞市科技計劃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修訂)》執行。每年支持的重點方向和申報要求將在當年發布的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明確。
(三)組織實施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
鼓勵東莞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引進海內外高層次創新科研團隊,扶持其持續開展項目研發和產業化工作,重點圍繞產業發展的核心關鍵技術問題進行研究,持續為優化我市經濟結構、實現產業高級化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1、支持領域:高端新型電子信息、智能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及醫療器械、節能環保、核技術應用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2、支持對象:處于國內外先進水平、對我市產業轉型升級有重大影響、能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創新科研團隊。
3、支持額度及支持方式:對市團隊項目按其層次、創新能力及項目先進性評定為A、B、C三個等級,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立項資助。
4、自籌經費比例:項目承擔單位為企業的,自籌經費與市財政項目資助經費的比例不少于3:1。項目承擔單位為高?;蛐滦脱邪l機構的,可不受自籌資金投入比例的限制,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自籌資金配套能力強的高校及新型研發機構引進人才團隊。
5、資金撥付:對獲立項的創新科研團隊項目,采用一次性立項資助;待項目結題驗收后視其團隊引進和項目實施成效,再給予不超過立項資助額度的獎勵經費。
具體按照《東莞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執行。
(四)引進組建重大公共科技創新平臺
圍繞我市產業戰略發展的重大技術需求,引進境內外著名高校院所、國家級研發機構、行業龍頭企業或優秀創新科研團隊等創新資源建設的為我市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共創新載體,扶持其持續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活動,為我市企業、研究機構提供技術研發、檢測等科技服務,推動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1、支持領域:符合我市的產業布局和戰略發展,能夠滿足我市現有重大產業技術需求,能充分利用現有產業基礎引領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屬于《東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規劃》或《東莞市科學與技術發展“十三五”規劃》重點發展的產業;或產業方向屬于我市優勢產業,且其工業增加值占全市工業增加值30%以上。
2、支持對象:最新年份Q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學校中的工科類院校;國家公布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和“985”、“211”高校,以及其他擁有“雙一流”建設學科的高校(建設方向須為該學科);國家級重點科研機構或省政府認定(支持)的重點科研機構;上年度銷售額超百億元且建有國家級工程中心或重點實驗室等公共創新平臺的行業龍頭企業;市政府確定的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具有重大意義的優秀創新科研團隊。
3、支持額度及支持方式:建立適應市場規律,包括財政資金、社會資本、風險投資等的多元投入模式,其中市財政扶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平臺建設資金的50%;如確需市財政資金投入超過50%的,經市政府同意,超出比例的部分由市政府指定國有資產管理單位占有并獲取相應的收益。已通過驗收的平臺,上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財政給予經費獎勵;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其中排名前3名的,每家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第4-5名,每家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其余的每家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具體按照《東莞市引進組建重大公共科技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執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資金保障
加大市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從2018年起,每年安排財政資金用于支持核心技術攻關重點和前沿項目等項目實施。實施市鎮聯動,引導鎮街(園區)積極參與,鼓勵鎮街(園區)給予相關項目資金配套資助或獎勵;對鎮街(園區)推薦的市鎮聯動重點項目,鎮街(園區)按1:1比例給予相關項目資金配套資助或獎勵(次發達鎮按1:0.5比例配套)。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多渠道引導企業、科研機構、社會機構的資金投入到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當中。
(二)建立決策咨詢機制
成立市核心技術攻關專家咨詢委員會,邀請行業技術專家學者、企業家、行業協會代表組成,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主管部門的工作需要,對我市組織開展核心技術攻關的重要決策計劃如項目申報指南、第三方評審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內容提供咨詢評估意見和建議。
(三)發展壯大創新型龍頭企業
落實東莞市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向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集聚,推動企業盡快實現倍增,并發展成為行業龍頭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大力推動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創新型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企業圍繞創新鏈開展并購重組,加快發展壯大一批綜合競爭力強、發展后勁足、行業帶動力強的優勢企業。積極爭取建有行業領先研發機構及檢測機構的創新型企業落戶東莞,特別是擁有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創新型企業在莞設立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并支持其在東莞持續開展創新研發活動。
(四)強化核心技術發展趨勢研究
支持省內外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服務機構及骨干企業對我市重點技術領域的現狀進行摸底調查,分析其競爭優勢和劣勢以及在全省、全國的位置,理清國內外其技術領域的發展現狀及趨勢,并提出我市在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建議,形成重點技術領域發展趨勢研究報告,供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參考。
(五)創新管理機制
建立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庫,由市直部門、鎮街、高新技術企業每年推薦優質項目入庫,作為編制項目指南和立項的重要依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科研項目管理改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創新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和資金管理方式,建立科學高效、寬容失敗的科研管理新機制。下放項目合同變更權限,除項目核心團隊、項目預算、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外,其它內容變動小于50%的,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需要自行變更,并報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