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
現將《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7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認定范圍
在省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內,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等兩份文件的通知》(中府〔2015〕70號)有關精神,將重點優撫人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屬重點優撫人員申請認定時需提交優撫證明。
二、認定程序
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人員,向戶籍(常住)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以下簡稱人社分局)提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填寫《廣東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注明失業登記)和相關材料。各人社分局按規定進行初審公示、審核認定。
三、服務管理
年齡偏大、身體殘疾等原因造成就業特別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由認定的人社分局實施Ⅲ級就業幫扶,采取“一人一策”兜底援助。
《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核定和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中人社發〔2017〕126號)同時廢止。
聯系人:李黃傳燕,88323349、88220212(傳真)
附件: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