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肇慶新區管委會,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現將《貫徹落實國務院廣東省政府進一步促進就業政策措施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貫徹落實國務院廣東省政府進一步促進就業政策措施實施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穩定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就業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改善我市就業環境,營造良好的就業氛圍,現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適度降低社保成本,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穩定社會保險政策。
我市稅務機關繼續履行社會保險費征收法定職責,征管程序不變,繳費方式不變,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規范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機關根據規定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維持不變,繼續執行第三類片區繳費工資下限。失業保險費率維持1%標準至2020年底,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配合)
(二)適度降低社保費率。
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運行情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對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進行調整,保持企業社保繳費成本總體穩定。在現行工傷保險8類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階段性下調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現行繳費費率30%,實施至2020年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配合)
(三)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018至2020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調為按2017年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市財政局牽頭,市稅務局、市殘聯配合)
二、積極做好就業服務,解決企業用工需求
(四)多渠道多形式提供企業用工服務。
全市每年組織不少于150場用工招聘會,其中要開展30場以上的“村企對接”、“園村對接”行動,“送企業到村、送崗位到門”。重點突出開展“下鄉便民”、“重點企業”、“校園招聘”等專項服務活動。積極與勞務輸出大省開展勞務合作,拓寬我市企業招工渠道,支持外省區在我市設立勞務工作站點,并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適當補助,充分發揮勞務工作站的優勢和作用,進一步降低我市企業招工成本。每年舉辦肇慶與廣西、貴州、四川等地省際勞務對接活動不少于8場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五)建立重點用工企業全程服務機制。
設立重點用工企業就業服務專員,對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重點用工企業,由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派駐就業服務專員開展專項服務。組織開展重點用工企業人力資源需求摸查,按照已建成、新開工、新投產、新規劃進行分類,建立臺賬和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全市每年組織10場以上重點用工企業專場招聘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用工企業介紹員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配合]
(六)大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
積極培育人力資源服務產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集約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打造綜合性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成綜合性多功能的肇慶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提供一站式人力資源服務。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要求,根據農村勞動力工作要求及特點,有針對性組織篩選企業用工崗位需求信息,推進就業扶貧。支持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基本服務成果,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農村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每成功介紹一名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800元職業介紹補貼。參照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做法,設立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獎勵辦法,對促進就業創業成效顯著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由財政資金獎補50萬元。大力扶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申報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享受省相應獎補資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三、落實補貼扶持政策,鼓勵支持就業創業
(七)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
1.延長社保補貼期限鼓勵吸納就業。將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
2.支持小微企業帶動更多就業。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按其為所招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配合]
3.鼓勵吸納扶貧對象就業。鼓勵中小微企業吸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補貼。對用人單位、產業園區吸納就業效果顯著,且被省評定為示范性就業扶貧基地的,省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被市評定為示范性就業扶貧基地的,市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扶貧辦配合]
(八)進一步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1.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規模。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進一步研究用好失業保險基金支持就業創業措施,市在留足相當于上年度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總額兩倍儲備后,按10%左右比例從滾存基金余額中提取資金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具體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訂相應措施后,我市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肇慶市中心支行、肇慶銀保監分局配合]
2.加大創業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最高30萬元、最長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市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不斷提高其貸款可獲得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肇慶市中心支行、肇慶銀保監分局配合]
3.擴大創業資助范圍,提高創業資助標準。將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從原來的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范圍擴大到返鄉創業人員。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資助的對象范圍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生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配合]
4.支持返鄉下鄉創業。深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鼓勵各類群體到鄉村創業就業。大力實施“粵菜師傅?肇慶名廚”工程,到2022年底,全市培養10位大師、100位名師、200位名廚、3000位廚師,帶動30000人實現就業創業;將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營主體),納入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范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配合]
5.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動肇慶新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到鄉村創業人員的創業孵化基地,市按每個基地10萬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免費經營場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肇慶新區管委會配合]
(九)進一步激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1.激勵高校生到基層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或鄉鎮、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穩定就業(服務)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5000元給予到基層就業補貼。擴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招募規模,每年計劃招募100個崗位,落實省提高的生活補貼標準。在我市從事“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等各類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且愿意留肇工作的畢業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2.提高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將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保補貼按我市現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3.擴大高校畢業生培訓補貼對象范圍。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職業培訓補貼范圍,由畢業學年學生擴大至在校期間學生,畢業前每人可申請一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4.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新。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創業創新,落實場租、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提供創業融資、參展參賽等服務支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5.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指導。每年全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服務活動不少于12場次、就業創業政策進校園活動不少于12場次。支持高校健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體系,根據其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就業創業指導、技能培訓、補貼申領等服務情況,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十)以補貼為引導,提升勞動力技能水平。
1.加強培訓規劃和引導。堅持“以產業定專業、以崗位定課程”原則,加快構建教育與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實現我市職業(技工)教育與產業發展精準對接,推動我市職業(技工)教育升級發展。各縣(市、區)要根據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需要,研究制定勞動力技術技能提升培訓規劃和計劃,加快培養掌握先進技術技能、崗位適應能力強的勞動力大軍和懂種養、會經營的職業農民隊伍。參加技術技能提升培訓取得職業資格或按規定通過考核的,給予勞動力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全市每年補貼6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配合]
2.提高緊缺急需工種培訓補貼標準。及時公布我市企業培訓補貼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提高培訓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對獲得目錄中職業(工種)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勞動力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和失業保險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均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提高3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配合]
3.放寬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條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4.創新和改進職業(技工)院校培訓方式。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與企業開展合作辦學,構建“共建共贏”的校企合作機制,積極參與勞動力培訓,提升能崗匹配性。有關培訓課程與教材開發、教師授課、設備購置與耗材、職業工種開發、項目管理與服務等相關費用,按規定從職業培訓收入中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配合]
(十一)幫扶困難企業職工穩崗轉崗。
1.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力度。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給予發放穩崗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困難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具體操作辦法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制定后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總工會配合]
2.支持困難企業組織職工在崗培訓。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培訓計劃及成果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估合格后,由就業補助資金按困難職工每人1000元給予一次性特別培訓補助。實施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配合]
3.支持失業人員參加短期技能培訓。困難職工失業后參加3—6個月技能提升培訓(含創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創業培訓合格證)的,可申領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或創業培訓補貼,其中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余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參加培訓勞動力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培訓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但領取生活費后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實施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4.鼓勵企業吸納分流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吸納困難職工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給予一般性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對其中屬失業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余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職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實施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配合]
5.建立困難企業全程服務機制。各縣(區)要建立困難企業全程服務機制,列出困難企業服務清單,指導確需通過較多裁員解困的困難企業制定裁員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和社保轉移接續等工作,及時提供求職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和創業支持等服務;依法依規調處勞動爭議,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穩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肇慶海關配合]
(十二)加大就業困難人員托底幫扶力度。
1.擴大就業見習補貼對象和提高標準。將就業見習補貼對象擴大至離校未就業(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對見習者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見習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見習者見習期滿被用人單位留用,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留用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配合]
2.加強公益性崗位安置。加大公益性崗位統籌開發力度,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按其本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給予個人繳費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扶貧辦配合]
3.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及時落實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措施。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做到當月申請,次月10日前發放有關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對生活困難又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困難職工,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5000元給予臨時生活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總工會配合]
4.推動政策落實屬地化均等化。推動政策落實屬地化均等化,逐步實現異地務工人員與本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有關就業創業服務。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可按規定在常住地或就業地辦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有關就業創業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各縣(市、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全面落實支持實體經濟、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利用外資等系列政策措施,促進產業就業協同;進一步加強對促進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就業形勢分析研判,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制定完善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指引,為群眾提供一站式精準化服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信息共享機制,依托省開發的信息系統建立健全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實名制管理信息平臺,完善認定標準和流程,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要對現有補貼項目進行梳理,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對補貼項目、補貼方式進行歸并簡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政策解讀和實施效果評估,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