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發〔2016〕22號
各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層次人才學術休假體檢的管理與服務,加大引才、用才和留才力度,為廣州經濟社會發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據國家《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和省《關于印發〈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組通〔2012〕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探索建立我市高層次人才學術休假體檢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享受學術休假體檢的對象范圍
(一)學術休假適用于市屬單位的下列在職高層次人才:
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含雙聘和外籍院士,統稱“兩院院士”,下同)、“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
(二)休假體檢適用于市屬單位的下列高層次人才:
兩院院士、“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含離退休人員)。
二、學術休假體檢的組織實施
(一)學術休假采取選調的方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分批統籌安排,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學術休假的高層次人才當年不再安排休假體檢。
(二)休假體檢由主管部門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高層次人才系統”,按照系統指引提交申請。每人每年申請一次。
三、休假體檢的形式和地點
(一)學術休假采取學術交流、專題論壇和參觀考察等形式。
(二)休假體檢側重于健康體檢,可選擇“廣州市干部療養院”(休假體檢)或“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磐松樓健康體檢中心”(體檢)。
四、時間及費用標準
(一)學術休假每批次安排不超過7天。
(二)兩院院士每年休假體檢7天,所需費用參照副省級干部的標準執行(可攜帶配偶,其體檢費用按我市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三)“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每年休假體檢5天,所需費用按在職公務員體檢標準的3倍執行。
(四)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每年休假體檢3天,所需費用按在職公務員體檢標準的2倍執行。
五、預算安排
學術休假體檢所需經費納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年度預算安排。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高層次人才學術休假體檢專項經費管理,專款專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經費使用手續按財務管理規定辦理。
(二)休假體檢人員須在市統一安排的時間內,于每年2月15日至11月15日間提交申請。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屆滿,將根據實施情況依法進行評估修訂。
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