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獨生子女初中畢業生升學加分優惠的通知
韶教聯〔2005〕29號
各縣(市、區)教育(科教)局、人口計生局,市直各中學:
為認真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優惠獎勵政策,推動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深入開展,市政府研究決定,農村獨生子女初中畢業生升學實行加分錄取優惠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父母依法落實了長效節育措施、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家庭及本人為農村居民戶口、從事農村責任田生產承包的農村獨生子女初中畢業生,在我市普通中學(包括省、市重點中學)高中升學招生中加10分錄取。
二、加分優惠申請憑本人戶口簿、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考生所在學校辦理,在當年《韶關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志愿表》中注明“農村獨生子女”類別,在招生錄取時給予加分。
三、個人自愿將城鎮戶口轉為農村戶口,家庭無責任田生產承包的考生,不予加分。
四、本通知從明年開始執行。
韶關市教育局 韶關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