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有關科室(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留學回國人員自主創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辦[2015]140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我市留學回國人員的登記備案手續,按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的管理服務渠道,由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受理。
二、各級人社部門要對留學回國人員自主創業的服務工作流程進行優化,提高服務水平,為留學回國人員申請享受創業優惠政策提供便利。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