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2018年3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廣東代表團審議時,要求廣東在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10月22日至25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對廣東提出了“深化改革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提高發展平衡性和協調性、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四方面的重要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奮力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離不開職業教育培養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支撐,我省必須進一步提升發展職業教育。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職業教育。2014年,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召開,習近平就加快發展職業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接見會議代表并發表講話。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的通知》。在2018年召開的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李克強總理指出,要大力辦好職業院校,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國家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戰略部署,迫切需要進一步提升發展我省職業教育。
過去五年,我省大力調整產業結構,2017年,一二三產業比重調整為4.2∶43.0∶52.8,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比重達62.6%,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53.2%。《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十三五”期間,我省要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新體系。廣東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和產業變革,需要我省進一步提升發展職業教育,推動職業教育“擴容、提質、強服務”,提高職業院校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做到職業教育與產業發展同頻共振。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已建成全國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同時,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影響,我省職業教育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高等職業教育學位不足,中等職業教育“小、散、弱”問題突出,重點產業技術技能人才供給還不充足,職業院校服務發展能力有待提高。
制定出臺《行動計劃》,推動全省職業教育提升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關鍵舉措,是推動廣東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支撐。組織實施《行動計劃》,以“擴容、提質、強服務”為主線,破解當前我省職業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提升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增強職業院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對辦好人民滿意的職業教育、增強人民群眾對職業教育的獲得感,為我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以“擴容、提質、強服務”為主線,提出四方面的十條政策措施。一是以“擴容”為重點,實施三大攻堅行動。包括:做大高等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優化布局結構,做強中等職業教育;完善職業院校招生考試制度,暢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二是以“提質”為核心,實施兩大重點行動。包括:實施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打造職業教育高地;實施職業院校教師能力提升計劃,提高“工匠之師”隊伍水平。三是以“強服務”為目標,創新推進三大行動。包括: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行動計劃,推進職業教育“校企精準對接、精準育人”;實施職業院校服務發展行動計劃,提高職業院校社會服務能力;實施職業教育對外交流合作計劃,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四是落實兩項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提升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水平;落實政府部門責任,協同推動職業教育提升發展。
三、《行動計劃》主要特點與創新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推進職業教育“擴容”。當前,我省職業教育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高等職業教育學位不足,中等職業教育“小、散、弱”問題突出。據此,《行動計劃》提出,要做大高等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優化布局結構,做強中等職業教育,完善職業院校招生考試制度,暢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通道。預計到2021年,優質職業教育學位供給充足,新增12萬個以上高職學位,各市中等職業教育結構優化、資源整合取得階段性成果,所有中職學校達到國家設置標準,全省中職學校數量從464所整合到350所左右,中職畢業生升學率達到30%,本科高校招收高職院校畢業生人數比2018年翻一番。
二是堅持質量為本,加強高水平院校、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對接國家“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實施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計劃,支持全省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定位和服務面向,圍繞區域和產業發展要求,建設若干產教深度融合、人才培養質量高、社會認可度高的高水平專業(群)。深刻理解和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的重要論述,實施職業院校教師能力提升計劃,擴大職業院校招聘、工資分配自主權,推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職業教育“工匠之師”隊伍水平。
三是深化產教融合,推進職業教育“校企精準對接、精準育人”。貫徹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關于“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組織實施產教融合型企業認定工作并給予組合式激勵,遴選表彰一批服務意識強、校企合作參與力度大的社會組織,調動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積極性;開展產教融合試點和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聯盟)建設,實施校企深度合作項目,大力推行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等“校企精準對接、精準育人”模式。
四是服務行業企業,提高職業院校社會服務能力。職業教育是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最緊密的教育類型,社會服務對于職業院校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行動計劃》從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第一,健全完善支持職業院校開展社會服務政策。支持職業院校通過開辦企業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開展社會培訓、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等取得的合法收入,經批準后用于績效工資分配,其中突破調控水平部分以備案方式單列核增。明確職業院校可將教師開展社會服務情況納入教師工作量,教師依法取得社會服務收入;允許職業院校教師按照合同約定依法依規自主支配橫向經費,參與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工作并依法取得報酬。第二,落實支持職業院校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支持職業院校給予相關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獎勵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其中,非營利性高職院校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條件的,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三,支持職業院校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對接區域產業鏈、創新鏈建設產學研結合平臺,廣泛開展職業培訓,加快發展非學歷教育,加強和推進對口支援和精準扶貧工作。
五是落實政府責任,細化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各項保障措施。首先,《行動計劃》提出要建立健全投入穩定增長機制。2019-2021年,省財政加大投入,重點支持省屬和經濟欠發達地區職業教育“擴容”和“提質”;建立“一個機制”,做到三個“不低于”、一個“同等標準”、一個“適當提高”,全面落實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逐步建立兩項補助制度,支持各地對開展學徒制培養、規范接受學生實習的企業予以補貼。其次,《行動計劃》強調各政府部門要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統籌下,高度重視,落實《行動計劃》對各部門提出的各項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協同推動職業教育提升發展。
四、實施《行動計劃》的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是否能夠落地實施,取得預期成效,保障措施是關鍵。《行動計劃》提出兩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建立健全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提升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水平。2019-2021年,省財政加大投入,按照“突出重點、強化統籌、績效優先”原則,重點支持省屬和經濟欠發達地區職業教育“擴容”和“提質”。全面落實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建立“一個機制”,即:中職學校、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生均綜合定額撥款標準聯動調整機制;做到三個“不低于”、一個“同等標準”、一個“適當提高”,即:省屬和珠三角地區公辦中職學校生均撥款基準定額不低于5000元,粵東西北地區公辦中職學校不低于3000元;公辦高職院校生均綜合定額撥款標準不低于區域本科高校的80%,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的高水平高職院校生均綜合定額撥款標準提高到與區域普通本科同等標準,適當提高工科類專業生均綜合定額撥款系數。逐步建立兩項補助制度,即:對開展學徒制培養的企業,根據不同職業(工種)的培訓成本,可按規定給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訓補貼;各市、縣(市、區)可對規范接受學生實習的企業,按照每生每月200-4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
二是要落實政府部門責任,協同推動職業教育提升發展。縣級以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工業、科技、國資、審計、稅務等部門要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統籌下,高度重視,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協同推動職業教育提升發展。產業、科技、文化、衛生等專項規劃和各類重大科研或工程項目立項論證時,應當將加強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作為重要內容,統籌考慮相關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工作。縣級以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履行本行業職業教育的協調和業務指導職責,會同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臺促進本行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政策措施,統籌產業發展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工作;預測產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發布年度和中、長期行業人力資源需求報告。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工業、科技、財政、稅務、國有企業監管、審計等部門要落實《行動計劃》對各部門提出的推動職業教育發展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