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意見
2021年4月23日,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意見》(粵府〔2021〕31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實施國家大數據發展戰略、數字經濟發展戰略、建設網絡強國等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的基礎上,明確提出數字中國戰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加快數字化發展作出系統部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對數字化發展設置專門篇章進行部署安排。
廣東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和數字化發展大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積極加快數字化發展工作。在“十四五”開局之年制定出臺《意見》,對未來一段時期廣東經濟社會各方面數字化發展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謀篇布局安排,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要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廣東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廣東搶占數字時代發展先機、構建發展新優勢。
二、政策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提出圍繞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等數字化發展重點領域,聚焦數字技術創新、新型基礎設施體系構建、數據要素高效配置、核心產業發展、產業數字化轉型等關鍵環節,系統謀劃布局、統籌資源要素、創新體制機制,著力提升數字化發展能力,全方位賦能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把廣東建設成為全球領先的數字化發展高地。
(二)主要任務。圍繞數字生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四個方面,分類提出8點共33項具體措施,全面推進廣東經濟社會各領域數字化轉型發展。
一是數字生態方面。從增強數字化創新引領能力、加快建設新型基礎設施、構建數據要素高效配置體系、提升數字化開放發展水平等四方面提出13項舉措。其中,數字化創新方面提出了實施數字經濟關鍵核心技術“強基筑魂”行動、夯實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能力支撐、推動數字技術創新生態發展等3項舉措;數字基建方面提出了建設泛在智能的數據感知傳輸一體化網絡、構建面向未來的先進算力基礎設施、推進基礎設施“智慧+”改造升級等3項舉措;數據要素方面提出了推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培育建立數據要素市場、深入挖掘社會數據價值、構建數據要素流通順暢的數字大灣區等4項舉措;開放合作方面提出了構建世界數字貿易重要節點、增強全球數字資源配置能力以及積極參與構建數字化國際規則體系等3項舉措。
二是數字經濟方面。從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方面共提出12項舉措。其中,數字產業化方面提出了打造全球領先的5G產業創新高地、打造人工智能產業開放創新體系、打造世界級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打造我國集成電路產業新發展極、打造全鏈條融合發展的先進視聽產業、培育發展數字經濟新興產業等6項舉措;產業數字化方面提出了以數字化轉型重塑廣東制造新優勢、推進數字賦能現代農業、以數字化推動服務業高端化發展、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智慧金融科技中心、推動產業互聯網加速發展以及強化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供給等6項舉措。
三是數字社會方面。從數字化公共服務、智慧城市、數字鄉村、數字生活等方面提出了4項舉措,包括大力發展智慧化便捷公共服務、高水平建設新型智慧城市、加快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推動生活數字化轉型等。
四是數字政府方面。從政務服務、政府治理、政府運行以及基礎支撐等方面提出了4項舉措,包括優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進省域治理“一網統管”、強化政府運行“一網協同”以及夯實數字政府基礎支撐能力等。
(三)保障措施。《意見》主要從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強化資源要素保障、推動多元協同治理、提升安全可控水平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加快廣東數字化轉型發展。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力度。《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廣東省加快數字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加強數字化發展重大政策和重點任務的統籌推進和督促評估。組建廣東省數字化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數字經濟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為全省數字化發展工作提供決策參考和政策建議。同時,對各地各部門加強工作落實作出了要求。
二是強化資源要素保障。建立財政資金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新機制,強化政府采購對數字技術產品的首購首用。優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產品和服務,設立數字經濟領域專業投資基金。結合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降低5G、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用電成本。加強數字經濟人才培養,鼓勵省內高校增設數字經濟相關專業,創建數字經濟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雙一流”學科。推動構建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特點的從業人員權益保護機制,探索建立適應跨平臺、多雇主間靈活就業的權益保障、社會保障等制度。
三是推動多元協同治理。穩步開展數字化發展領域立法工作,優化數字化發展治理體系。構建政府、平臺企業、行業協會等多方參與的數字化發展多元協同治理體系,完善包容審慎的行業監管體制,建立基于社會信用信息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探索平臺經濟、共享經濟觸發式監管模式。完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數據庫,提高“以網管網”能力,探索構建算法評估、監管、治理制度。
四是提升安全可控水平。統籌發展與安全,提高對數字技術創新、基礎設施、產業鏈安全和行業發展形勢的感知和風險預警能力,加強風險防控應對。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提升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能力,強化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加強數字化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全面梳理數字化關鍵領域產業鏈供應鏈風險,建立健全產業鏈安全管理體系和工作流程,在重點領域建立“鏈長制”,確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