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廣東省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粵府函〔2022〕3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正式印發。現就《行動計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服務貿易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領域,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是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深化對外開放的重要行動。為落實全省貿易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推動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并重,推動服務貿易規模擴大和質量提升,助推產業轉型和資源集聚,培育國際合作與競爭新優勢,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提供有力支撐,制定出臺《廣東省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
二、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共分五部分,21條具體措施:
第一部分為發展目標。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我省服務貿易發展目標,服務貿易規模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結構優化,深化服務業對外開放,完善服務貿易政策體系。
第二部分為加快發展新興服務貿易。提出發展數字貿易、技術貿易、專業服務貿易、金融服務貿易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培育數字貿易載體和數字服務出口集聚區,創建國家數字貿易示范區。
第三部分為促進傳統服務貿易轉型升級。提出加快傳統貿易數字化改造,發展旅行服務貿易、運輸服務貿易、文化貿易、中醫藥特色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全球貿易數字化領航區。
第四部分為強化服務貿易主體培育及平臺建設。提出培育壯大服務貿易市場主體,依托“兩個合作區”深化服務貿易改革,支持服務貿易重點平臺做大做強,深入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和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高水平辦好粵港澳大灣區服務貿易大會等展會。
第五部分為完善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提出加強服務貿易政策引導,深化服務業對外開放,加強服務業對外投資合作,推動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穩妥有序對外投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融資、出口信用保險服務等支持,提升服務貿易便利化水平,健全服務貿易統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