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不斷強化養老保險制度頂層設計,推動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為基礎、以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二支柱)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黨的二十大提出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為加快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提供了重要指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對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有利于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功能更加完備的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使退休人員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進一步提高退休待遇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圍繞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專門作出部署。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就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提出實施意見,明確相關措施要求。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圍繞進一步促進我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提出四個方面共12條措施要求,其中,第一部分全力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主要是強化個人養老金政策及金融產品宣傳,以點帶面促進個人養老金參保擴面。同時,對各地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各項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推動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營造良好環境;第二部分建立個人養老金數據共享和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主要是在省政務服務平臺開設個人養老金專區,集成個人養老金制度介紹、政策背景與解讀、開戶、繳費、咨詢等服務,打造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數據共享和信息溝通機制,暢通地方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等溝通渠道;第三部分強化金融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主要是支持更多金融機構爭取個人養老金運營資格,豐富第三支柱金融產品供給,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第四部分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主要是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壓實養老金融投資者教育工作主體責任,指導和監督金融機構在推動擴面工作中做好風險提醒。
三、組織實施
《若干措施》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深圳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牽頭組織實施。其中,人社部門會同財政、稅務、中央駐粵金融監管部門共同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會同中央駐粵金融監管部門共同推進我省金融支持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