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重大慢性病防治,減輕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患者門診用藥負擔,近期,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衛生健康委、藥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兩病”是最常見的慢性病,據測算,我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中約有3億多“兩病”患者。《意見》明確“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要達到50%以上。
據悉,《意見》從“兩病”門診用藥入手完善保障,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運用醫保待遇、招采、支付和完善管理服務等方式,實現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成本總體可控、診療規范合理、基金安全可承受、群眾減負得實惠。
《意見》明確四項保障措施:一是明確保障對象為參加居民醫保、需服藥治療的“兩病”患者。二是明確用藥范圍為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范圍內降血壓和降血糖的藥品,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基本藥物、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三是明確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四是對于已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范圍的“兩病”患者,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
《意見》提出三項配套改革措施:一是完善支付政策。加快推進集中招標采購,合理確定藥品支付標準并動態調整,鼓勵開展按病種、按人頭等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保障藥品供應和使用。完善“兩病”門診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探索第三方藥品配送機制。三是規范管理服務。
目前,“兩病”已納入廣州市一類門診特定病保障范圍。參保人患有一類門診特定病種的,經指定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并審核確認后,可在具備治療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屬于一類門診特定病種相應的門診專科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費及一般診療費,由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一類門特在基層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是85%,其他醫療機構是65%。
根據廣州市醫保局消息,今年6月14日,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和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了《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病種費用范圍及標準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對廣州市原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政策進行調整,將原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整合為門診特定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