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制造日期為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于今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
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今年12月31日。
《公告》還明確,汽車生產、進口企業作為環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確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介紹,相較于國六a,國六b全面向國際標準看齊,對多種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限制更為嚴格,對主機廠以及供應商的設備、生產條件均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告》對實現難度較大的RDE試驗車型給予了半年銷售過渡期,減小了經銷商清庫存的壓力,對汽車行業“穩定消費心態、穩定市場發展”都有幫助。
此前中汽協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底,不滿足RDE試驗要求的庫存車輛超過189萬輛,崔東樹透露,經過一段時間消化,該部分車型的庫存已經大幅減少。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現代產業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峰指出,全面實施新標準,將進一步促進廣東推動汽車產業全面升級和技術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