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了加快建設和完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確:到2020年,適應新形勢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本建成,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初步形成,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有機融合,技術轉移渠道更加暢通,面向“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的國際技術轉移廣泛開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全面建成。
《方案》提出:一是優化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推動形成緊密互動的技術轉移網絡。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強化需求導向的科技成果供給。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構建互聯互通的全國技術交易網絡等。二是拓寬技術轉移通道,放大技術轉移體系的輻射和擴散功能。依托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深化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三是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保障體系高效運行。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健全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管理制度,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統籌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有關稅收政策。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