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提出,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要以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為基礎,以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為重點,以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為保障,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審判質量效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有效遏制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領域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向現代化邁進。
《意見》還就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提出,建立體現知識產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對于具有重復侵權、惡意侵權以及其他嚴重侵權情節的,依法加大賠償力度,提高賠償數額,由敗訴方承擔維權成本,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有效遏制和威懾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努力營造不敢侵權、不愿侵權的法律氛圍,實現向知識產權嚴格保護的歷史性轉變。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研究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實現有關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從根本上解決知識產權裁判尺度不統一、訴訟程序復雜等制約科技創新的體制性難題。全面總結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設立、運行、建設、發展的經驗,提出可復制、可推廣的意見,依照法定程序實施;進一步健全符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規律的專門化審判體系,有效滿足科技創新對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的司法需求。探索跨地區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充分整合京津冀三地法院審判優勢資源,探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集中管轄京津冀地區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