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財政部等5部門近日發布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通知內容,這里說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須符合的條件及認定管理事項,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企業須滿足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按照本通知所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執行,包括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數據服務、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工業設計服務、知識產權跨境許可與轉讓、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關服務、文化產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制作服務、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
通知要求,省級科技部門應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增補入本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并據此開展認定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財政、稅務、商務、科技和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作,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