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由省政府正式印發。《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達到92.5%,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3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六項基本指標年評價濃度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深圳市力爭PM2.5年均濃度降至2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5.4%、3%和18%。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不久前發布的空氣質量報告,2018年前11個月,廣東全省AQI達標率為88.3%,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
《方案》列出了升級產業結構等九大工作任務共包含57項措施。
城區重污染企業需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
《方案》將升級產業結構放在首要任務,從“制定實施準入清單”的角度提出,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
珠三角地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或者企業燃煤燃油自備電站,禁止新建、擴建國家規劃外的鋼鐵、原油加工、乙烯生產、造紙、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種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屬冶煉等大氣重污染項目。
此外,要清理退出重點區域污染企業,包括加快城市建成區域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各地要制定污染企業退出計劃,明確時間表和任務單。嚴格控制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制定搬遷工作方案,啟動中石化廣州分公司搬遷工作。
工業園區方面,《方案》提出實施“百園”循環化改造,到2020年,推動100個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創建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
2020年底前珠三角實現公交電動化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38億噸標準煤以內;全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比重調整到3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不低于26%;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5億噸以下,實現“零增長”;珠三角地區要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006萬噸以下,比2015年減少1000萬噸左右。
《方案》要求提高清潔能源供給能力。2020年年底前,天然氣主干管網通達各地級以上市,珠三角地區天然氣管網通達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及重點工業行業企業,天然氣消費量達到280億立方米以上。天然氣供應能力增至500億平方米。
《方案》提出,2018年起,各地級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車全面使用電動汽車,其中純電動車型占比超過85%。2020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區實現全面公交電動化,粵東西北地區各地級市市區公交電動化率達80%以上。
考核不合格地區實行區域環評限批
在應對污染天氣方面,《方案》提出包括深化“廣佛肇+清遠、云浮、韶關”“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陽江”等經濟圈內部環保合作等在內的各項舉措。
《方案》要求依法實施應急減排措施和區域應急聯動,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在保電網安全、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污染區域內燃煤機組減少發電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采取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應急減排措施。
《方案》明確,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完成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地區,由省政府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省生態環境廳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