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廣東省政府官網了解到,廣東省近日出臺《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廣東省和各地級以上市將通過試點探索構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主體,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實現國有資本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分離。試點將向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和優勢企業集中,以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更好服務本地區戰略需要。
《方案》提出,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結合本級國有資本的實際情況,可采取改組和新設兩種方式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根據《方案》,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設立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
對于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的前置程序。董事會負責公司發展戰略和對外投資、經理層選聘、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業派出董事等事項。經理層根據董事會授權負責國有資本日常投資運營。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設計了監督與約束機制。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要建立內部常態化監督審計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重點部門和崗位的監管,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地披露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狀況、關聯交易、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