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方便公眾查詢投訴監督;執法全過程留痕,可追溯、可究責;打破“信息孤島”,各級執法主體共享全省身份證、車輛、房產等證照庫基礎數據……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關于推進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確定了七項主要任務,包括統籌推進“兩平臺”建設、推動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推進信息數據共享、加強執法大數據應用等。
根據《意見》,“兩平臺”將逐步實現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信息自動采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和執法情況網上查詢,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保障。
“兩平臺”建設時間表分“三步走”:到2019年6月,初步建成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完善執法辦案系統,在若干地區和部門開展試點;12月,在珠三角地區各級政府和省直部門推廣應用“兩平臺”。到2020年12月,在各地級以上市推廣應用“兩平臺”,形成行政執法大數據分析應用。到2021年,實現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行政執法主體全面應用“兩平臺”,力爭實現移動辦案全覆蓋。
《意見》稱,“兩平臺”將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可追溯、可究責,并通過大數據分析量化評估行政執法主體及執法人員的工作績效,對辦結的案件隨機抽查、網上會診、智能考評。具體而言,是設置一系列量化指標,包括評估行政履職能力的“舉報案件查處率”“執法重心吻合度”指標,評估行政執法規范化程度的“案卷評查合格率”“復議訴訟敗訴率”指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