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文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就優化規劃布局、提升建設內涵、提高耕地質量、加快項目建設、建立管護機制、加大保障力度六大方面提出意見。
根據《通知》,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2019—2025年)將圍繞確定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數量和質量標準、統籌安排規劃期內任務、制定分年度工作計劃進行修編,并提出需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在耕地資源較豐富、潛力較大的地區繼續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知》要求統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其中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中有高標準農田建設需求的地塊,需在2021年以前安排建設;已建成高標準農田的地塊,優先納入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范圍。另外,在確保完成“十二五”以來新增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基礎上,鼓勵具備條件的市縣結合實際,率先對已建項目區進行改造提升。
《通知》指出,此次高標準農田建設將以績效為導向,重點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科技服務等方面加大建設管理力度,有效提升耕地建設內涵。
為促進耕地資源永續利用,土壤改良將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要通過土壤改良技術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和耕地質量等級、加快形成農業綠色生產方式,還將健全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區、墾造水田項目區和其他有代表性的地塊建設耕地質量監測點,對耕地質量和耕地利用情況實行長期監測。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報批材料和審批流程。還需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和農業耕作習慣,制定合理的施工計劃,搶抓冬春施工有利時機,早開工、早建成,做到當年項目當年實施,并在次年3月底前完工。
除了建設,高標準農田的建后管護也不能忽視。按照《農田水利條例》有關規定,廣東將建立完善政府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戶、專業管護人員以及專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管護工作體系,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壓實高標準農田受益主體管護責任。
屆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水利部門將共同做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上圖入庫工作,建成全省農田建設“一張圖”和監管系統,充分利用系統實現項目排重、精準定位和全過程監督。
《通知》還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強化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工作機制,堅決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繼續將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耕地保護責任制考核范圍,對工作不實、進度滯后、效率低下的地區實施約談。在項目規定實施期內未完成的,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提請省政府暫停該縣(市、區)用地報批(重點項目、民生工程、搶險救災等項目用地除外)和農業相關項目建設安排,直至完成任務為止。
據省農業農村廳消息,2020年我省將建成2556萬畝高標準農田,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省高標準農田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不斷夯實糧食安全保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