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廣東省政府官網正式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粵府〔2020〕60號)(下稱《通知》),對全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
《通知》明確提出,“廣東省將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上市一批、提升一批、紓困一批、重組一批’,在完善上市公司生態環境、優化上市資源配置、壓降上市公司存量風險、控制增量風險等方面取得扎實成效,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
廣東上市公司數量居全國各省首位,截至目前,廣東共有659家上市公司,占全國上市公司總量約16%。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的提升并非一蹴而就,廣東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將如何展開?
《通知》指出,要立足增量優化,大力推動優質企業改制上市。廣東要以全面推進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為契機,加大上市資源培育力度。完善上市獎勵扶持政策措施,降低企業改制上市成本。建立健全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重點加強對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的上市培育和輔導,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擬上市企業改制運行和申報上市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通知》還指出,要促進提質增效,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要引導、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規范利用各類股債融資工具和分拆上市政策,擴大直接融資,推進重點項目投資,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在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穩鏈”“強鏈”中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規范運作的上市公司實施產業化并購重組,引入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和產業整合。
在防范化解風險方面,《通知》要求著力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
針對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要堅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深入推進股票質押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引導推動紓困基金、國有資本、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股票質押紓困,盡早將高風險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壓降至80%以下。
針對上市公司債券違約風險,則要加大排查化解力度,要幫助主業競爭性優勢突出、經營情況正常的上市公司度過困難期。同時推動支持績差高風險上市公司依法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實現風險出清。
《通知》中要求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要進一步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分析研判廣東省上市公司發展形勢,協調解決上市公司規范發展和風險處置中的重大問題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