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4個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4個專項應急預案分別為新修訂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震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新預案要求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增設12個工作組,并明確了各組的組成單位及職責內容,增強了應急響應的支撐力量,還明確了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將因災死亡(含失蹤)人數以及險情直接威脅人數作為應急響應分級指標,將更便于實際操作。
新預案要求,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并增設13個工作組,同樣也突出了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常設需要。
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發展形勢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和各級人民政府快速有效應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預案還加入電力網絡安全事故導致的大面積停電風險等內容,明確響應分級,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和影響情況,將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級,并對應急響應啟動、調整,工作機制和響應措施以及響應終止做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