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正式印發。《行動方案》提出改革目標:到2023年底,全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度將進一步健全,土地要素價格更加合理、流動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到2025年底,我省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要更加科學,產業用地保障體系基本完備,存量建設用地實現高效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初步形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提升。
通過進一步深化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廣東將破除制約土地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拓寬產業用地方式,完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根據《行動方案》,我省將在6個縣(市、區)開展新一輪國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閑置宅基地或可轉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圍繞目標,《行動方案》提出五大方面任務,包括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完善土地價格體系和市場運行機制。
在推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在摸清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底圖和底數的基礎上,廣東將研究制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實施意見,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流轉規則。其中提到,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我省將支持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圍繞宅基地,《行動方案》明確,廣東將在6個縣(市、區)開展新一輪國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圍繞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徑,總結一批可復制、能推廣、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行動方案》還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健全征地管理措施,探索公共利益認定機制和審查制度。此外,還要建立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征地補償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
力促存量工業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
在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方面,《行動方案》提出,我省將健全完善工業用地保障措施,進一步提高配置效率。實施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健全工業用地控制指標體系。探索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和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將有關產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作為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公告、出讓合同和監管協議,確保相關要求的落實。
為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行動方案》還明確將加快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依法依規采取無償收回、協議收回、置換等方式分類處置閑置土地。與此同時,大力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以“工業改工業”為主攻方向,系統協同高效推進集聚區土地盤整、產業再造、環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
在探索大灣區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方面,我省將積極爭取自然資源部的支持,探索優化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控制指標體系;對于涉及需審批事項的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項目,探索實行“一站式服務”機制,優化審批程序;探索通過在完善市場供應機制、實施連片改造等方面進行創新,力促存量工業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實現從存量拓空間、從集約增效益。
根據《行動方案》,我省還將健全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繼續完善拆舊復墾政策,逐步建立以規劃為依據、以項目為基礎、以平臺為支撐的常態化建設用地交易機制。研究完善補充耕地指標省內跨市交易管理制度機制,實行差別化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徑落實耕地占補平衡。